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239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andy281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小說][愛情] [[[ 相愛容易相處難 ]]]
史蒂文生:「最好的男子是單身漢,但是,最好的女子已經結婚。」很多人覺得,為了維持理性,我不能先提出分手,這是大多人的顧慮,但是願意面對問題,並且採取有效的解決方案,來建立更活達開朗的人生,不受困於漫漫長夜這樣還不夠理性嗎?相愛容易相處難,至古今不變的至理名言。

  綜藝主持人胡瓜先生與老婆秀秀的離婚,震驚許多的人,不過他們都很有理性的離婚,各自分居樓上樓下,這樣對於無辜的孩子來說,才可以減少負擔。大部分的人結婚都有已成定局的想法,彼此的愛情漸漸成為一種習慣,相處久了個性都彼此瞭解,但是無法從對方獲得自己的需要,或是彼此觀念的不認同,就會產生對方不了解自己的想法。

  其實,愛情沒有難處,只是想找個與自己想法相同的人而已,想法與你相同的只有你自己,可是你偏偏受不了一個人的孤寂,想要在茫茫人海尋找一個與你想法相同的。尋求一個相同的你,倒不如,彼此建立相同的理念。前些日子,我們部門來了一位清大的工讀生,她有一個不錯的男友讀交大,無微不至的照顧她,可是她在網路卻認識了一個台大的男生,兩情的交集成了追逐賽,不久便和交大的男生提出分手。

  過了一個禮拜,同學告訴她交大的男生有了新的女朋友,而且是貌美溫柔,她一時陷入困頓,痛苦難耐。我是無法理解她的痛苦在哪裡,是她自己提出分手的,並且認識另一個男生,被拋棄該痛苦的應該是交大的男生,而不是她啊!很多人的智商絕頂聰明,但是碰到情感的時候呢?幾乎每個人都成了弱智者,所以感情使人堅強,也使人脆弱。

  沒有意義的糾纏只是延長時間,青春有限沒有那麼多的時光與對方玩(耗)下去,不要特意想要擁有什麼,當不成情人當朋友也是很好的,不過絕大多數分手的人,可能都會成為陌生人甚至是仇人。明明知道是一條漫長不知終點的不歸路,又何必辛苦的走下去?就算讓你飽經風霜走到了終點,那裡也未必是你喜歡的地點。你受了一生辛苦的代價,只是為了感動另一個人,希望他能夠早點回頭與你相好,就算他能夠回頭,也只不是回個頭而已,又不是回到你身邊,況且,兩個人都已經這麼疲累、蒼老、哀怨,美好時光已過又能挽回什麼呢?積土成山非斯須之作,該散的,終究是要散的,強行挽留,只是給自己多些傷害,別人不喜歡你不愛你,並不表示你不夠好,你還是原來的你,你必須先愛你自己,重新活出你自己。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1-09 00:23 |
Ivon 會員卡 葫蘆墩家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個人商品
特殊貢獻獎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驗證會員
級別: 榮譽會員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38 鮮花 x1423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andy281於2005-01-9 00:23發表的 [[[ 相愛容易相處難 ]]]:
史蒂文生:「最好的男子是單身漢,但是,最好的女子已經結婚。」很多人覺得,為了維持理性,我不能先提出分手,這是大多人的顧慮,但是願意面對問題,並且採取有效的解決方案,來建立更活達開朗的人生,不受困於漫漫長夜這樣還不夠理性嗎?相愛容易相處難,至古今不變的至理名言。

  綜藝主持人胡瓜先生與老婆秀秀的離婚,震驚許多的人,不過他們都很有理性的離婚,各自分居樓上樓下,這樣對於無辜的孩子來說,才可以減少負擔。大部分的人結婚都有已成定局的想法,彼此的愛情漸漸成為一種習慣,相處久了個性都彼此瞭解,但是無法從對方獲得自己的需要,或是彼此觀念的不認同,就會產生對方不了解自己的想法。

  其實,愛情沒有難處,只是想找個與自己想法相同的人而已,想法與你相同的只有你自己,可是你偏偏受不了一個人的孤寂,想要在茫茫人海尋找一個與你想法相同的。尋求一個相同的你,倒不如,彼此建立相同的理念。前些日子,我們部門來了一位清大的工讀生,她有一個不錯的男友讀交大,無微不至的照顧她,可是她在網路卻認識了一個台大的男生,兩情的交集成了追逐賽,不久便和交大的男生提出分手。
.......
我覺得有時候也要知道個人的個性啦
如果相處不好
也要找自己的生活方式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6-07-15 18:15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3762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