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378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送花童子 手機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90 鮮花 x76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棒球][轉貼] 經典賽問題多 追世足還很拚
轉貼自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8/4/1dmom.html

經典賽問題多 追世足還很拚

二○○六年,大聯盟在棒球即將被踢出奧運會、有邊緣化之虞的情況下,舉辦了首屆的世界棒球經典大賽,希望打造出媲美世界盃足球賽的盛會,向世人展現棒球的魅力和價值。今年第二屆舉辦在即,經典賽與世足賽的球迷板塊有出現位移嗎?


事實上,從兩項賽事的舉辦時間、賽制、比賽地點、球員國籍限制,與球團態度及球星參與程度等指標來比較,經典賽要像世足賽那樣的風靡全球,恐怕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球季季前舉辦 經典賽限制多


為了不影響大聯盟的賽季,每四年一度的經典賽被安排在三月進行,成為決定比賽精采程度的關鍵因素。此時正值季前調整期,球員根本還沒調整到比賽狀況,不敢全力表現,更別提大聯盟為了避免球員受傷,還訂定了如用球限制等條款。


保護球員無可厚非,但大聯盟球員畢竟已是成年人,有自我保護的觀念,而第一階段的限制又實在太過瑣碎而嚴苛。球員無法放手發揮,當然不能保證有精采好看的比賽。


相較之下,同樣四年一度的世足賽早已固定在六月開踢,時間相當於歐洲各職業聯賽結束後一個月,各國家隊有充裕的時間集訓備戰。當然,球員經過一整季的征戰不免有傷,也可能因而產生遺珠,但至少球員均處於比賽狀況內,教練團也能清楚掌握,全力爭取佳績。


球星等級最高 本質像邀請賽


經典賽目前仍採十六隊角逐,先分四區進行第一階段預賽,再進行複賽與決賽的賽制。然而,十六隊如何產生?卻沒有一個客觀的選擇依據和標準,使得被定位為最高等級的國際正式賽事,本質上卻是項「邀請賽」,形成極大矛盾。


世足賽則已固定為卅二隊角逐最後會內賽的規模,至於卅二強除地主外如何決定?國際足總轄下的六大地區(歐洲、南美洲、中北美暨加勒比海地區、非洲、亞洲與大洋洲)依足球實力強弱,而有不同的席次,資格賽則交由各洲足聯辦理。


透過資格賽決定最後的卅二強,足總轄下的二○七個會員國或地區,僅有極少數因資金等問題無法參與資格賽,可以確保最後出線隊伍的品質。此外,與職業賽交叉進行的世界盃資格賽,往往時間一拉就是一年之久,早在世足賽開踢之前,就能炒熱國與國的足球對抗氣氛。




【心得感想】

看來 經典賽 還是很多事情要在檢討 在討論看看要怎麼處理才好!!!
希望 棒球經典賽 真的可以像世界足球賽 這樣舉辦的有聲有色!!!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01-28 21:24 |
garlic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創作大師獎 社區建設獎 創作大師獎-2
頭銜:^^                 ^^                
版主
級別: 版主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版區: 數位造型
推文 x235 鮮花 x102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打棒球就那幾國而已,要追上很難.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9-01-29 13:24 |
游擊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7 鮮花 x11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經典賽要追世足要很長的時間
我十分同意
因為像國籍的問題最難稿 表情


沒有不可能
好就是壞
壞就是好
世界上
沒有真的是非對錯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9-01-29 14:24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153180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