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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igua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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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半總統制的問題
1.試比較台灣現行制度與半總統制之差別?
   以及半總統制的優缺?
2.若台灣要改制為半總統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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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歐洲 | Posted:2008-12-29 00:43 |
cat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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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基本上已經很類似半總統制(或稱雙首長制)
可以參考這幾本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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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成要件該當性!!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臺北市 | Posted:2008-12-29 16: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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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憲政問題是屬於政治學
憲法最多比較各國法律差異
法律是規範已發生或可能發生事件
這問題建議從google爬交比較快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8-12-30 08:24 |
miya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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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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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這是政治學之政府體制的問題,

九七修憲後,我國憲政體制是一種不明確的雙首長制(半總統制),其最大缺點是欠缺能有效化解政治僵局的憲政體制.

一.其與法國真正的雙首長之差別如下:
(一)當分裂政府出現政治僵局解決之道不同:
  1.法國雙首長制賦予總統主動解散國會,重新訴諸選民全面洗牌,化解僵局.
  2.賦予國會倒閣權,以化解僵局.
(二)我國現行之憲政體制:
  1.總統既沒有主動解散立院的權力,覆議門檻又是二分之一,在政治現實上不具實效,以致行政部門沒有主動化解政治僵局的方法.
  2.立法院雖然有倒閣權,但又故意不行使,甚至選擇個別法案,以後可能還有預算案,進行破壞性的權力鬥爭,而結果就是癱瘓行政部門的整體施政與效率.

二.雙首長制之優缺點:
(一)雙首長制的優點僅僅在於其具備彈性.
(二)缺點該制度容易形成權責失衡;其次,左右共治也易生亂局.


再來針對你提問第二個問題

不論是內閣制或總統制都各有其特色,也各有優缺點,即令號稱取其中的雙首長制,也有許多難以克服的問題,我國在七次修憲之後,目前體制為混合制(雙首長),這種制度運行起來問題重重,,若在現行制度的架構下進行修憲的話,以下幾部分可以考慮修正.
1.由總統主持部長會議.
2.總統享有解散國會之權限.
3.將總統選舉由現行相對多數制改為絕對多數制,使總統的權力與其民主性正當性強度相符.
4.公民投票法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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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2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9-01-07 19:41 |
luciferydog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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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位回答的已相當完盡縣補充您第二個問題:若台灣要改制為半總統制
  試問其修憲辦法及理由?
其實這個問題要考您幾個觀念首先是半總統制是甚麼??其次是我國憲法的基本框架是甚麼??第三則是甚麼是修憲??
關於第一個觀念已經再第一個問題中明白要您回答,所以提出考題的人這題應該事要考您明不明白制憲與修憲的界限以及目前我國現行憲法的基本框架。因為如果要完全改用半總統制的話那麼在第一題就已經回答了,已經把半總統制介紹過了,全照改就行了為何要再考您第二題,那就是因為是不是能全照改成半總統制,而不能改的原因又是甚麼,這就屬於法律修改以及憲法學的基本問題--甚麼是修憲??與制憲有何不同??
關於這個問題您可以去參考許宗力教授林子儀教授的著作,其他憲法學教授也有,在此簡單說明一下:
所謂修憲是指在不違反現行憲法的基本價值及框架中去調整及修改,蓋如果要全部修改就不能用修憲的程序去修改,因為修憲的程序與制憲的程序不同,簡單基本的差異就是修憲所要取的公約數較制憲小,舉例說明如果某國的修憲制度是要去合法投票的一半公民通過,那麼制憲可能要求的是要所有有投票權的半數通過,換句話說就是其門檻一定比修憲較高(柔性憲法可能例外),因為制憲涉及的是全部憲法的全部變更,而且在程序上,既然你已經告訴人民原來的議題是要修憲,你就不能臨時突襲性的改變議題為制憲,這樣明顯妨礙人民形成最大公約數所必要的權利。
其次就是我國現行的基本價值跟框架是甚麼,只要不違反那麼就符合修憲的要件,目前我國憲法採取的是權力相立的五權憲法,這部分可以參考歷來相關的大法官解釋,所以這題要考的就是您修改為半總統制哪些可能觸及修憲的界限而支持您認為仍符合修憲界限或不符合修憲界限的理由是甚麼??
舉例來說由總統主持部長級會議或由總統單獨享有解散國會的權限有沒有違反權力相立,行政權到底由誰負責,如果由總統負責那向誰負責,是向國會負責還是向選民負責,那行政權會不會變成總統權那五權憲法會不會變成四權憲法??如果變成四權憲法那是不是需要制憲呢??這些都是要說出理由來支撐的。

其他的爭點還有很多,總之個人認為如果出題老師要考您的只是半總統制改制的功能性問題,似乎在第一題已經回答了阿,而第二題也不必用"其修憲辦法"這種專業的憲法學用語,如果是單純政治學的問題,用"修改的模式及其功能"等用語更為妥適與常見。
以上的看法是基於學術文字有其載有價值,而經長年累月的或是相約成俗或是相認默契共同積累的就有其必要的經濟價值,這樣的經濟價值則會有助於學術研究的經濟。

不知您是考政治學呢還是憲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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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世界有音樂真是美妙

美妙極了~~~~~~~~~~~~~~~"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1-12 01:08 |
minigua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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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感謝幾位版友熱烈回應
考試上禮拜就結束囉
結果還沒出來
不過沒有全部寫完就是了  囧

是考憲法學
話說小的才大一
憲法真的難懂阿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1-14 2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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