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案的动作~只要一段时间没有去做处理~~警方就会当作和解并销案!
如果没有和解才会有其他的法律上的问题!!
报警只是为了做笔录及照相存证~~好让保险公司在理赔上有个依据~~
至于被撞最好还是报警处理~~一来有个依据~~二来可以请对方保险公司去调资料~~
如果是自己撞人的话~~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自己保险有保碰撞险~~也就是保对方车子财务上的损失~~这样的话一定要叫警察存证
因为碰撞险自己可以不用花大钱去赔对方~~只是明年的保费需要提高一点点~~不多几十块到一百多吧!!
另一种是自己只有强制险~~那就私底下解决比较快!!因为除非有人员的伤亡~不然根本理赔不到
还有酒驾不包括在强制险喔!!
保险公司及交通记录部份我会不会有不良记录呀~~
这个保险公司就要看你是撞人还是被撞啰!!
撞人有用到保险就有记录啦!!
被撞基本上不会有纪录啦!!
至于交通部分~~原则上有和解就不会有纪录!!
通常警察只要一段时间当事人没有去警局~~就当作和解!!
也就不会有记录了!!
这些可是我被撞跟撞人的经验~~哈哈
希望不要再出车祸~~开车一定要小心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