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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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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 內政部營建署「eye上國家公園攝影比賽」  (97年9月15日止 截止收件)

圖 1.



【比賽資訊】

活動網址: http://np.cpami.gov.tw/campaign/2008/
截止收件: 97年9月15日止
個人評等: ★★★★

【比賽詳情】

為了讓民眾認識國家公園之美,內政部營建署今年特別結合「台灣國土之美—國家公園特展」,與七個國家公園管理處(墾丁、玉山、陽明山、太魯閣、雪霸、金門、海洋)及國立台灣博物館共同舉辦「eye上國家公園攝影比賽」,以行銷台灣國家公園之美,讓民眾可親自體驗與紀錄台灣國家公園之山海生態、人文藝術之美。
 

n       攝影主題:

攝影比賽為配合「台灣國土之美—國家公園特展」,以國內7座國家公園:墾丁、玉山、陽明山、太魯閣、雪霸、金門與東沙環礁等國家公園地域內之山海人文、自然景觀為攝影比賽主題。

n       收件日期:

97年8月1日起至97年9月15日止。郵遞送件者,以郵戳為憑;親自送件者,應於上班時間(AM09:00~PM06:00)內送至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

n       主辦單位:內政部營建署

n       共同主辦單位:

n       國立台灣博物館、七大國家公園管理處(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

n       執行單位:曜發科技

n       協辦單位:Canon

n       參賽資格:凡喜愛攝影之民眾皆可參加。

n       拍攝時間:不拘。

n       作品規格:以相紙沖印或輸出8×10英吋之彩色、黑白照片(拍攝方式為正片、負片或數位不拘)。

n       收件地點:

104 台北市敬業一路128巷22號6樓

請註明『國家公園攝影比賽收件報名組』

n       參賽規則

1.     參賽作品須提交7座國家公園地域內之攝影主題作品,違反者不予評審;且限未曾公開發表、未在其他比賽獲獎之作品。

2.     參賽作品須附上活動簡章內之「eye上國家公園攝影比賽報名表」(於活動網站下載http://np.cpami.gov.tw/campaign/2008/),並詳填各項資料。

3.     參賽作品不得重製、抄襲他人作品或經電腦後製、電腦合成、加色、加字及彩繪。違反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獎項不予遞補),並回收已領取之獎狀及獎品。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協辦單位無關。

4.     郵遞者,請用硬紙板保護並以掛號郵件交寄。參賽作品因郵遞或不可抗力之損害,主、協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5.     每位參賽者投稿件數不限,但每人限1件作品獲獎,經公佈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6.     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或減之。

7.     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

8.     獎品均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9.     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適時修正。
 

n       評分方式:

1.     由執行單位聘請攝影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小組負責參賽作品之評審,決定各獎項得獎人,並公佈於活動網站(http://np.cpami.gov.tw/campaign/2008/)中。

2.     參賽者寄交之照片,於評審前由主辦單位給予各參賽照片編號,不附帶參賽者之基本資料,以維護比賽之公平性。

3.     評審作品標準:主題景緻40%、美感意境30%、創意表現30%。

4.     評審地點:於內政部營建署會議室公開評審,評審日期與場地於評審前公佈於活動網站(http://np.cpami.gov.tw/campaign/2008/)。

n       獎項及名額:

1.         金牌獎1名:Canon EOS 40D Kit單眼數位相機乙台、獎狀乙紙。市價:NT$44,990元(含稅)

2.         銀牌獎1名:Canon EOS 450D Kit單眼數位相機乙台、獎狀乙紙。市價:NT$25,990元(含稅)

3.         銅牌獎1名:Canon IXUS 90IS 數位相機乙台、獎狀乙紙。市價:NT$25,990元(含稅)

4.         優選獎10名:Canon PIXMA MP198多功能相片複合機乙台、獎狀乙紙。市價:NT$2,490元(含稅)

5.         佳作獎10名:Canon PIXMAiP1880彩色噴墨印表機乙台、獎狀乙紙。市價:NT$1,490元(含稅)

6.         入選獎30名:典藏臺灣國家公園專刊乙本、獎狀乙紙。

  市價:NT$500元

n       得獎公布與獎項頒發:

得獎作品預定於97年10月9日公布於內政部營建署台灣國家公園入口網,並專函通知得獎者。獎項頒發將配合「台灣國土之美-國家公園特展」活動進行頒獎。
 

n       得獎作品繳交原始檔案期限:

參賽作品經評審小組評選通過後,決定各獎項得獎人,並公佈於網站中。得獎者須於97年10月20日前,繳交得獎作品檔案(規格請參照以下注意事項)。如無法於期限內繳交或繳交之數位檔不符合規定則取消得獎資格。
 

n       得獎作品繳交規格注意事項:

本活動佳作以上得獎作品將特別以A1尺寸(59.4cm×84.1cm) 輸出展示於國立台灣博物館,入選獎以A3尺寸輸出展示,請得獎者接獲通知後提供作品原始數位檔案,本活動單位統一將數位檔案送印輸出。

為了得獎作品展出更臻完美,若參賽者以JPG轉TIFF 檔交件者,8×10或A1輸出呈相效果會較差,因而不易得到評審青睞,提醒參賽者注意,交件規格如下:

◆     數位攝影參賽者

1.     繳交參賽作品--先行以RAW檔轉TIFF檔後,輸出為8×10 相片。

2.     通知獲獎展出--繳交原始數位TIFF檔光碟(須600萬畫素以上)。

◆     傳統攝影參賽者

1.     繳交參賽作品--將傳統底片沖印為8×10相片。

2.     通知獲獎展出--繳交原始正片或負片及另轉數位TIFF檔光碟(須600萬畫素以上)。

n       得獎作品展覽方式:

為了帶領全民一起領略台灣國土之美,「eye上國家公園攝影比賽」以國家公園為攝影主題,特別將金牌獎、銀牌獎、銅牌獎、優選獎、佳作獎之得獎作品與「台灣國土之美-國家公園特展」北區主展結合,於97年11月19日起至98年4月19日在國立臺灣博物館展出為期5個月,詳情請密切注意本活動網站中公佈。

n       洽詢方式:

曜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家公園攝影比賽收件報名組

02-8502-0805轉106李先生

e-mail:np_campaign@efate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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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50 (by aa) | 理由: 發表獎勵..^^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8-08-03 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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