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賽資訊】活動網址:
http://www.taichun...org.tw/截止收件: 97 / 10 / 22
個人評等:
★★★【比賽詳情】一、宗 旨︰
為提倡正當娛樂,切磋影藝,並促進各攝影團體及友會間之情感交流與和諧,特舉辦此聯誼活動及攝影比賽。
二、指導單位︰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教育部、台中市政府、台中市議會、國立台灣美術館、台中市文化局。
三、主辦單位︰
社團法人台中市攝影學會。
四、協辦單位︰
中區攝影團體聯誼會、中華民國業餘無線電促進會、台中市醫師公會、新立渥國際模特兒經紀公司、維他露基金會。
五、贊助單位︰
古文窯交趾陶工作室、杏輝藥廠、和泰興業股份有限公司、春水堂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溫哥華冰河水有限公司、維他露食品有限公司、(持續募集中)。
六、日期地點︰
九十七年九月廿一日(星期日)上午九時起至下午四時止。假國立台灣美術館舉行。
七、聯誼費用︰各參加團體於報名時繳交參加費新台幣參仟元整。
請利用郵政劃撥儲金帳號22662328
戶名︰台中市攝影學會
八、模特兒︰
由主辦單位提供模特兒十位,各參加團體亦可自行推薦參與攝影比賽,但需附姓名、生活照(5X7)一張,以利影賽作品對照(照片背面,請書寫姓名)。
九、攝影指導︰各參加團體所推薦之模特兒及彩妝、服飾,由該團體負責指導。
十、比賽規則︰
題 材︰限當日參加攝影活動並佩帶大會標幟之模特兒。
規 格︰不限軟片及相紙,沖洗5X7彩色或黑白照片(連作不收)。
張 數︰參加者每人限二十張以內,作品背面須貼參加表並註明團體名稱、題名、作者姓名、地址、電話。
十一、收件截止︰民國九十七年十月二十二日前(送達為憑)。
逕寄408 台中市南屯區惠文路602 號
台中市攝影學會會務中心聯賽主席
顏仕玲先生 收。
十二、評 審︰民國九十七年十月廿六日 (星期日)
上午九時三十分假台中市立漢口國中評審。
十三、評審委員︰由主辦單位邀請國內攝影名家擔任評審。
十四、獎 勵︰
金牌獎 十名:各頒薪傳獎大師葉星佑交趾陶乙座,4G隨身碟乙份。
銀牌獎二十名:各頒薪傳獎大師葉星佑交趾陶乙座,2G隨身碟乙份。
銅牌獎三十名:各頒薪傳獎大師葉星佑交趾陶乙座,1G隨身碟乙份。
優選獎四十名: 各頒精美獎牌乙面,DVD乙盒。
入選獎一百名: 各頒精美獎狀乙幀,光碟V C D 乙盒。
團體獎:凡優選以上作品張數最多之前三名,由主辦單位致贈該團體薪傳獎大師葉星佑交趾陶乙座 (張數相同時,以累計分數計算之︰金牌五分、銀牌四分、銅牌三分、優選二分、入選一分)。
附 則︰
金、銀、銅牌,每人限得壹獎,每人限代表一個團體,不得由兩個以上團體選送作品參加,違者取消參賽資格,不得異議。
十五、通 知︰
入選名單及頒獎日期於九十七年十一月三日前通知參加團體,參加作品一律不退件轉送模特兒。
十六、備 註︰
1、 參加活動之各團體交通、食宿請自理。可代定餐盒,每位七十元,請於九十七年九月十五日前登記連絡電話:04-2252-0762
2、 參加團體請於九月十日前,惠寄會旗兩面,以便活動期間懸掛,於活動完畢當天領回。
3、 郵寄作品前,請先行妥善包裝保護,作品如於郵寄途中發生不可抗拒之損害及意外,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責任。
4、 作品不得冒借、翻拍、拷貝等情形,違反該項規定者、取消得獎資格,取消之獎位不予遞補。
5、 參展作品,主辦單位有在報紙、雜誌等媒體發表之權利,不另給酬。
6、 凡參加本影賽者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修訂之。
簡章下載
http://www.uart.org.tw/uart/show/to...es/T971015A.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