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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心情] 牽手
問,他全身上下從頭到腳,我最喜歡的是哪一個部位?我一定會毫不遲疑的回答,是他的手。
他稱不上帥或英俊,我第一眼看到他時,對他的評語是「邋遢的胖子」,但他其實 不胖,看久了還覺得他的長相挺有型,舉止姿態也算瀟灑,笑起來有點甜,溫柔的時候感覺很斯文,搞笑頑皮的樣子又很逗趣;生氣嘛,沒有人生氣是好看的,而他一發怒就成了關公,滿臉通紅。
貌由心生,相緣於情。覺得他好看是因為有了感情,產生感情則是因為他待我真心,或許一開始外表很重要,但是交往久了,外表只是調味料。
他的一對眼睛亮晶晶的,好像會說話,鼻子有點肉,但幸好不會切切一大盤,下巴短了點,其他一切還好,當他打扮乾淨整齊時,其實還蠻人模人樣的,很多人喜歡他的窄臀,但我單單對他的手,情有獨鍾。
為什麼是手呢?不是因為他的手指修長、指節直挺、皮膚細緻,而是因為無論到哪裡,他總是用他的手,牽著我。
上下樓梯一前一後也牽、走在狹小的餐廳桌位間也牽、吃飯時也牽、從停車場進家門只有五步路也牽、人前牽人後也牽,我們由於牽手而產生一種奇妙的感覺,好像這一生非得緊緊依附對方,這一世非要保持某種身心相依的聯繫才行。
稍早時候的戀愛,被人詢問的第一句話通常是:「你們牽手了沒?」
(咳咳~~~世風日下,現在好像成了:你們上床了沒?)
許多情侶親人在遭受到天災大難時,唯一能做與最想做的,就是這所謂的「牽手」吧!
老電影裡,男生隨著軍隊搭船撤退到台灣,女生則留著淚在岸上拚命的喊,當人群狂湧擠散這一對情人的時候,鏡頭上是兩隻瘋狂探索尋覓的手;女兒出嫁時,父親緊緊牽著女兒的手,慢慢走過紅毯,依依不捨的交給男方,然後新郎新娘互換戒指戴在手上;電影鐵達尼號中,傑克時時都牽著蘿絲的手,同命奔逃也是照顧保護。
我想,在那種情況下,牽手不只是禮儀或愛情,而是一種指標,交付生命的指標。
我以為,牽手有它的含蓄、有它的耐人尋味,以及它的美,透過掌心傳遞的體溫,是一種溫情與溫柔,經常,更勝於親吻或擁抱。
我喜歡他的手,因為他的手總是緊緊握住我的手,那是單純的付出,付出關懷也付出扶持;我不喜歡別人的手,因為它們想做的總是太多,那是情慾的要求,要求過度的回應與虛浮的歡樂。
我曾見過最動人的肢體情誼,不是年輕人的勾肩搭背,而是老來伴的手牽手,兩隻經歷無數風霜而佈滿皺紋的雙手,輕輕握在一起,是一種最為浪漫悱惻的糾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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