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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sa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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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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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大意]问题
Q甲乙为夫妻 但甲夫常因细故殴打乙成伤 下列关于乙的法律主张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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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有为法 如梦幻泡影 如露亦如电 应作如是观

处顺境不起贪爱 处逆境不起瞋恚

---人生座右铭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8-05-20 20:51 |
Hercules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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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当事人为检察官,被告, 自诉人
诉讼的提起可分为..告诉,自诉与第三人之告发
告诉的当事人为检察官(俗称公诉)..自诉当事人为乙妻
法律为避免夫妻相互诉讼有违伦常且尴尬..故设计夫妻互讼不得自诉..
法条是哪一条忘了..刑事诉讼法应该找的到..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05-20 21:34 |
eugen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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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一条(自诉之限制1--亲属)
  对于直系尊亲属或配偶,不得提起自诉。


献花 x1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和信超媒体宽带网 | Posted:2008-05-20 2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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