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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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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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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已附上post简讯内容 烦请可否解释 公然诽谤罪
[求助] 公然诽谤罪

恐吓罪与公然诽谤罪

收到这样手机的简讯内容实在让人很让人不安
这样子我算不是被恐吓了
收到这样子手机简讯内容
发送简讯内容的对方恐吓罪是否成立?


前阵子因为家庭中的一位长者因病住院
在家中听闻父亲使用电话与其中一位妹妹交谈内容
内容提到讨论要趁家中长者意识尚为清楚时
请代书或是律师到院中将长者名下不动产作处置
但因为考量到家庭成员庞杂浩繁
因恐父亲如此做为会引起其他成员纠纷
所以我也就以简讯的方式将大约的谈话内容
传送了父亲的其中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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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和信超媒体宽带网 | Posted:2008-02-19 12:51 |
nofofg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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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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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依你所描述及所提供的简讯内容来看,根本不构成公然侮辱罪或诽谤罪,我不知道对方有什么理由主张?

而从你所提供对方的简讯内容,实在不懂何谓「公诉罪非告诉乃论之民事罪」,公然侮辱罪及诽谤罪属刑法规范,且并无「公然诽谤罪」之罪名。

最后,关于你所面临的问题,因详细情况无法得知,就不与讨论了。


刑法第309条公然侮辱罪

所谓侮辱、乃对他人为轻蔑表示之行为。侮辱行为之内涵,须具有足使他人在精神上、心理上有感受到难堪或不快之虞者。

刑法第310条诽谤罪
意图散于众而指摘或传述足以毁损他人之名誉之事者,为诽谤罪。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8-02-19 22:23 |
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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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见解认为:行为人如能证明其有相当理由确信其发表之言论内容应属真实,即无诽谤之故意,不应负诽谤刑责;而无须证明其言论内容、即诽谤之事确为真实。

我也觉得你的简讯内容无法构成诽谤罪,如果对方真的无理的提告的话,在侦查庭上请令尊作证,证明你所传简讯内容属实就OK了。


I'm back.
对传统观念持批判精神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8-02-20 0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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