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oopy-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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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法§30:「行政院應於年度開始”九個月前”,訂定下年度之施政方針。」
預算法§46:「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與附屬單位預算及其綜計表,經行政院會議決定後,交由中央主計機關彙編,由行政院於會計年度開始”四個月前”提出立法院審議,並附送施政計畫。」
預算法§51:「總預算案應於會計年度開始”一個月前”由立法院議決,並於會計年度開始十五日前由總統公布之;預算中有應守秘密之部分,不予公布。」
預算編製-----> 預算審議----->立法院議決---->總統公布--->會計年度一月一日 9個月前--------4個月前----- 1個月前------15日前 (每年3月底) (每年8月底) (每年11月底)
所以,預算編製期間為4/1~8/31 ;預算審議期間為9/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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