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版的樓主,我與您真是心有戚戚呀!
我想應該不只您、我吧!同樣在準備五等的同伴學員們,我們簡直把五等當考律師、司法官在念。
我問選擇題的問題和拿寫得申論擬答給老師看,老師都一直以為我是不是有志要考律師?= =
您的問題,也是我同樣有的問題,我也問過教我法科的數位老師了,常常也跟您一樣,做那種條文
題都是會氣死的答案(打開條文才看得到的= =),原本我也以為法律條文應該是不離基本人權和社
會道德觀念的。沒想到,選擇題的考法就是這樣,而且一點也不比三等、四等的申論簡單到那兒去,反
而更要對法律條文非常的熟,雖然甲說、乙說、各種說不用去深究,但是現行死條文就是規定這樣。
有某位教我刑訴的老師,被我問問題有點多到要捉狂吧!(因為我個人意見還蠻多的)居然告訴我,
等我有一天做到立法院的委員或是大法官,才能有自己的意見,如果我在這樣堅持己見或是意見太多的
話,考試分數一定會很難看!
後來,這位老師的課,我就有點生氣到,不在去聽了。我也是有4題惡魔症,(就是不管題目如何多?如何難?如何簡單?我就是一定要至少錯四題。另外,我比您還慘,我還錯那種要選”法規”,我選到”法律”
的題目;又一字之差的題目比比皆是,還有當然停止、絕對停止、”應”記載事項、得撤銷、無效……,簡直
是亂亂亂呀!
我也問過老師如何改善,不過,老師給我的建議就是在最後階段的日子裡,新的東西不要在看了。回歸法條,每日至少把要考的法科部分,如二部訴訟法,一天要從頭到尾至少看五遍,慢慢的就會有「法感」了。---小小的也跟你分享囉!(我有把這個部分重要的法條全部畫好線,上傳在這兒了,您可以參考一下,這是我一條一條的經驗談。也是纏住老師問出來的哦!請好好利用吧!)
另外,每一部法律都有最基本的中心思想,一定要好好的掌握,例如訴訟法的許多法條的設立,都是為
了「疏減訟源」,因此才有了不同的程序的來源之分。如通常、簡易、小額……也就構成了程序法的重要要點之處。每一審級的程序如何進何,更要非常的清楚。再來當事人進行主義、職權進行主義………。別小看
前面講解的各種原理、原則,許多的法條都如此應運而生。
最後,我相信我們的準備都是有回報的啦!要對自己有信心。如果我有不懂的訴訟法問題,再跟您請益囉!敬請賜教。如果您有其他不知道或不懂的問題,也可以詢問啦!一起加油哦!
os:某老師有幫我掛保證。我還可以回答基礎的問題的啦!當然,太深入的甲說、乙說、丙說,就不要找 我啦!我目前寫題目,寫到一看題目,就知道是那一年、那一類科考得考古題耶!我也覺得這輩子是
我背東西背得最熟的一次了。嘿嘿嘿!也是因為某位老師居然告訴同學,簡單的問題,可以問我,害
我最近都不敢出現在補習班,寧願躲在圖書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