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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约未到期,房东卖房子却已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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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ite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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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租约未到期,房东卖房子却已进行中
因考虑到要考国考到7月底,因此和房东续约到8月中,但前几天遇到房东带仲介来看房子和谈卖房子的事才知,房东已委托不止一家房仲业者售屋,请问:
1.有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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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 主]
From:台湾台北市 |
Posted:
2007-06-13 13:03 |
white1314
级别:
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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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带一问:
若主张「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是可以对旧屋主主张?还是对新屋主主张?
而新屋主若提出"除非提高房租,否则不允许续住至原租约期满"的附带条件
房客应该接受吗?
还是可以向原屋主要求损害赔偿?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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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From:台湾台北市 |
Posted:
2007-06-14 00:32 |
刹那中的自由
级别:
知名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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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切都按照合约上的条款与双方当初协议的来走!!
基本上房东有迫切的需要贩售自己的房子,就看当初合约上怎么谈赔偿的问题!!
这种租赁的问题 太多了! 房东要是能卖到好价格! 赔偿点当初租约的违约金对房东来讲不痛不痒!!
当房客的虽有百般无奈也没办法!! 毕竟房子所有权不是自己的!!
房东要是有财务方面的问题需要拍卖房子 房客能说什么呢?!
看到你提出的这些问题 只能说你可能不太了解房屋租赁的关系!
你可以请律师来诉讼~~我想这是维护你权益最好的方式
可先跟房东商量 但我想效用不大!!
但是我想你再重新找房子住 是最有效的方式 也是最经济的!!
要是你坚持不搬 不好意思 你已经犯了侵占他人财产的罪了 房东可以请警察来强制要你搬离!!
在租约中没提及任何提前解约的协定 不好意思! 白纸黑字 当初是你签名同意的!!
只能怪你当初忽视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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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
From:福建 |
Posted:
2007-06-14 00:42 |
12191219
级别:
小有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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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部分:
一切都按照合约上的条款与双方当初协议的来走
刑事部分:
未经同意私闯民宅是犯法的,管你是谁.虽然屋主是所有权人但屋子在租赁期限内合法支配权是你.
看不到房子怎么卖,想进就报警,不然看一次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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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
From:欧洲 |
Posted:
2007-06-14 08:15 |
12191219
级别:
小有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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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一下,一一答覆
1.有租约的房子,屋主可以不事先通知房客就迳行买卖处分吗?
A:可以
2.租约中完全无提及若提前解约要如何处理,请问我该如何自保?
A:以你的损失而言
3.若房东强行要我们在租约当期之前搬家,可以跟房东要求损害赔偿和精神慰抚金吗?
A:1.你也可以不理他,绝对可以求偿如搬迁费,内部设备的使得期限比例,交通费...大概1~2租金,或大家一拍两散(以个人而言)2.精神慰抚金这是不可以的(没涉刑事或侵权行为很难)
4.若我坚持要住到租约到期,可以怎么主张我的权益?
A:不理他,他想进门就报警,报几次他绝对怕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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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
From:欧洲 |
Posted:
2007-06-14 08:34 |
12191219
级别:
小有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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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你坚持不搬 不好意思 你已经犯了侵占他人财产的罪了 房东可以请警察来强制要你搬离!!
~~~~~~~~~~~~~~~~~~~~~~~~~~~~~~~~~~~~~~~~~~~~~~~~~
以实务是行不通
基本上契约没公证是不能当执行名义
先打民事官司
要取得执行名义再强制执行,再执行没两个月动不了(契约有公证)
要赶你走--阿婆生子,他还要想办法安放你的东西
租赁人只要说:我找不到房子,给我期限,我没钱(一皮天下无难事)
我有一客户租到一烂人
讲了多好听
结果拿一个月租金二个月押金
住近两年
上法院-怕麻烦
他没房客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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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
From:欧洲 |
Posted:
2007-06-14 09:04 |
fe_h
级别:
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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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租到期限到为止..
房东要买卖房子是他跟买受人之间的事...(债权有相对性)
租约有书面未公证 仍可继续租到期约到期为止 (这是债权物权化--债权物权化)
请看民法425..
也可以租约未到期抵抗房子受让人 他想调高租金或有其他的附加条件
基本上 不用理他
法律保护你喔!!你安心吧
明天我路更远
马蹄成了蝴蝶
弯弓射箭,走过绿林
我是那上应考而不读书的书生
来洛阳是为求看你的倒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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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
From:台湾中华 |
Posted:
2007-06-14 10:49 |
white1314
级别:
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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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诸位大大的回答
尤其是12191219和fe_h两位善心人士的回答
真的使我觉得安心许多
让我先前的
得以稳定下来
现在觉得
晚上可以好好
了
真是
啊
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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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
From:台湾台北市 |
Posted:
2007-06-20 11:50 |
smilehouse
级别:
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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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你的情况,到8月中...正常的情况下~应该没有房东和买主会发生如你担心的~提前解约或请求赔偿那些事..
但是没有法律规定-有租约时.一定要先通知房客才能卖房子..也没规定买主一定要先看过房子才能买...
如果原来的房东对买主没有尽到告知(尚有租约)的责任.买主本来就有权利不租给你.
至于求偿也只能向原房东求偿了..
法律上对租约即使有一些规定..但如要依法处理..绝对没有赶不走的房客(指一两个月内)..也绝对没有说因为有公证..一但租约到期就能强制执行马上(一两年内)请你搬迁的房东...
所以房东房客最好是-好来好去..一但要报警或走法院..就看谁懂"法"谁就占便宜了..
巧智终归庸俗
雄谋只余虚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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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
From:台湾 |
Posted:
2007-06-22 23:35 |
yule3200
级别:
小有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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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了好多法律的东东
这里有篇真有趣
看一次5000元 ....
好也...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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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
From:台湾索尼So-net网 |
Posted:
2007-09-01 01:46 |
MyChat 数位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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