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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人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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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衔:我是一个白吃白喝的小鬼我是一个白吃白喝的小鬼
风云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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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关于弃养
几年以上算弃养?

有什么样子的条件?

假设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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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2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新世纪资通 | Posted:2006-08-27 23:51 |
幻天机 手机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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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有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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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嘛............通常只要有「不提供经济上的支柱」那条件便是可能的

如果能证明曾经被你所说的人器养,那么可以先提出终止双方关系!


表情 我所知的大概就这样子了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9-02 11:22 |
SaintChris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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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建设奖
小有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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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养唷...很难耶~ 只要他还是你的爸爸、妈妈,就没有理由了...

除非
1.对方死掉
2.跟对方的身分关系消灭


献花 x1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数位联合 | Posted:2006-09-02 11:33 |
rt8001 手机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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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SaintChris于2006-09-2 11:33发表的 :
不想养唷...很难耶~ 只要他还是你的爸爸、妈妈,就没有理由了...

除非
1.对方死掉
2.跟对方的身分关系消灭
2.跟对方的身分关系消灭这个部份与登报脱离亲属关系同吧?


点下面的连结就是对我最大的回馈,并不花你半毛钱
http://bbs.mychat.to/index.php?u=200012
请支持小弟开版(有关社区管理或社区生活上的相关问题回覆)
http://bbs.mychat.to/read.php?tid=595610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 | Posted:2007-01-19 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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