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140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自幹王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5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古文][分享] 子魚論戰 僖公二十二年   左 傳
  楚人伐宋以救鄭,宋公將戰。大司馬固諫曰:「天之棄商久矣!君將興之,弗可赦也已
。」弗聽。
  及楚人戰于泓,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濟。司馬曰:「彼眾我寡,及其未既濟也,請擊
之。」公曰:「不可。」既濟,而未成列,又以告。公曰:「未可。」既陳而後擊之,宋師
敗績。公傷股,鬥官殲焉。
  國人皆咎公。公曰:「君子不重傷,不禽二毛。古之為軍也,不以阻隘也。寡雖亡國之
餘,不鼓不成列。」子魚曰:「君未知戰。勍敵之人,隘而不列,天贊我也。阻而鼓之,不
亦可乎?猶有懼焉!且今之勍者,皆吾敵也。雖及胡耇,獲則取之,何有於二毛?明恥教戰
,求殺敵也。傷未及死,如何勿重?若愛重傷,若愛重傷,則如勿傷。愛其二毛,則如服焉
!三軍以利用也,金鼓以聲氣也,利而用之,阻隘可也。聲盛致志,鼓儳可也。」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電訊 | Posted:2006-06-19 03:34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4927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