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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球] 大联盟挖角青棒球员 教育部:签约就不得打学生比赛
转贴自 http://tw.news.yahoo.com/...37pdp.html

高雄市三民高中蒋智贤、黄志祥与台中高农林旺亿等青棒球员与美国职棒波士顿红袜队签约,遭学生棒球联盟惩处,波及到学校与教练。

教育部体育司专委王汉忠6日表示,学校已解禁,但这3名球员与职棒队签约即形同职业球员,坚持不让这些球员参加国内的任何比赛。

林旺亿、蒋智贤与黄志祥等球员今年先后私底下与美国职棒波士顿红袜队签约,又继续参加青棒比赛,引发其他与赛学校不满,提出抗议。

依现行罚则规定,学校球队参加棒球联赛期间,球员、教练、家长不得与任何职棒球队金钱交易,因此学生联盟取消球员、教练的参赛资格,甚至连学校都被禁赛。

波士顿红袜对亚太区球探部长大威(Jon Deeble)认为,台湾并未对外宣布签约规定,而这些球员也非球赛期间签约,并无违反规则,这样的处分对球员与学校来说都不公平。

大威认为,红袜队并非恶意与高中球员签约,只是征询过大联盟官方,也不知道相关规定,之前也有相当多球员在青棒期间就签约的例子,包括发光发热的洛杉矶道奇队的郭泓志与科罗拉多洛矶队的曹锦辉,都是高中期间就签约,毕业后就到美国去的例子。

带领澳洲在雅典奥运拿下银牌的大威也说,澳洲20年前也是禁止青棒球员与大联盟球队签约,但开放后证明,设限封杀球员的未来是错的,也造就目前很多澳洲球员在大联盟讨生活的例子。

大威说,他们希望球员在台湾完成学业后,在到美国去打球,并非挖角后即把人带走,这样的惩处非常不公平,「没有犯罪的人难道会被抓吗?」大威强调,他们只希望带给球员更好的发展空间。

亲民党籍立委刘文雄与干事长李鸿钧认为,学生球员与大联盟签约,是保证球员的未来,也非在规定时间内签约,于情于理都没有不对,况且,球员签约后也在台湾念书,球技也没因为签约而瞬间变强,棒协要防止恶意签约与挖角,应该主动与大联盟签约,保护、辅导学生球员权益,不要让大联盟低价签约。

王汉忠认为,学校可以解禁,毕竟校方也不知情,况且这样的惩处是害到仍具比赛资格的其他学生,但是教练没有尽到督导之责,让球员私底下与职业队签约,因此坚持对教练与学生球员惩处。

王汉忠指出,球员与职业队签约就具备职业球员身份,依现行规定就是不能打业余性质的学生棒球比赛,这相关规定是这是教育部与高英杰、林华韦教练等人开会讨论的结果,长期以来都是这样,其他参赛学校也坚持要惩处。

【心得感想】

学生有签约就算是职业选手了...
限制也就自然多了...
但是这样子真的对他们好吗??



╰○︿′
︿) 凡走过必留下痕迹~我大力的踩

ㄧ○︿
     ....快闪!!
  √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教育部 | Posted:2006-06-06 15:37 |
SaintChris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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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了就是职业选手,那还读书干吗?!明明就还是学生,为什么不能参加学生比赛?!教育部大小眼啦...看UBA里面,绝大多数都有兼打SBL~为什么不去限制?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数位联合 | Posted:2006-06-06 18:30 |
J1215934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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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提是在互不挖角高中有潜力的球员
但如果合约是在毕业才出去呢
让球员没球打反而是最大的损失^^
制度面跟现实面往往无法两全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6-07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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