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126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kent4111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特殊贡献奖
头衔:夜市扛报纸夜市扛报纸
风云人物
级别: 风云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 鲜花 x3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励志] [转贴]把握
许多人终其一生追求永恒与幸福,等待着遇见百分百的男孩(女孩),但在等待着的同时,她(他)也许就已经从你(你)身边溜走了,而你(你),还在等待。

从前从前,有一个地方,有一位少年和少女。少年十八岁,少女十六岁。少年并不怎么英俊,少女也不怎么漂亮。是任何地方都有的孤独而平凡的少年和少女。不过他们都坚决地相信,在这世界上的某个地方,一定有一位100%跟自己相配的少女和少年。

有一天,两个人在街角偶然遇见了。「好奇怪呀!我一直都在找你,也许你不会相信,不过你对我来说,正是100%的女孩子呢。」少年对少女说。

少女对少年说:「你对我来说才正是100%的男孩子呢。一切的一切都跟我想像的,一模一样简直像在作梦嘛。」

两个人在公园的长椅上坐下,好像有永远谈不完的话,一直谈下去,两个人再也不孤独了。追求100%的对象,被100%的对象追求,是一件多么美妙的事呀!可是两个人心里,却闪现一点点的疑虑,就那么一点点,梦想就这么简单地实现,是不是一件好事呢?

谈话中断的时候,少年这么说道:「让我们再试一次看看。如果我们两个真的是100%的情侣,将来一定还会在某个地方再相遇,而且下次见面的时候,如果互相还觉得对方是100%的话,那么我们马上就结婚,你看怎么样?」

「好哇!」少女说。于是两个人就分手了。

其实说真的,实在没有任何须要考验的地方;因为他们是名符其实100%的情侣。而且命运的波涛是注定要捉弄有情人的。

有一年冬天,两个人都得了那年流行的恶性流行性感冒,好几个星期都一直在生死边缘挣扎的结果,往日的记忆己经完全丧失,当他们醒过来的时候,他们脑子里己经像少年时代的D.H.劳伦斯的钱筒一样空空如也。不过因为两个人都是聪明有耐心的少年和少女,因此努力再努力的结果,总算又获得了新的知识和感情。并且顺利地重回社会。他们也能好好地搭地下铁换车,也能到邮局去发限时专送。而且也经历了75%的恋爱,或85%的恋爱。就这样少年长成32岁,少女也有30岁了。

时光以惊人的速度流逝而过,于是在一个四月的晴朗早晨, 少年为了喝一杯Morning Service的咖啡,而在原宿一条巷子里,由东向西走去,两个人在巷子正中央擦肩而过,失去的记忆的微弱之光,瞬间在两人心中一闪:「她对我来说,正是100%的女孩呀」、「他对我而言,真是100%的男孩呀」

可是他们的记忆之光实在太微弱了,他们的声音也不再像十四年前那么清澈了,两个人一语不发地擦肩而过,就这样消失到人群里去了。你不觉得很悲哀吗?

村上春树:其实幸福就是这么简单,简单到我们都不相信,而让它给溜走了。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4-12-12 02:51 |
Ivon 会员卡 葫芦墩家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个人商品
特殊贡献奖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验证会员
级别: 荣誉会员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38 鲜花 x1423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kent4111于2004-12-12 02:51发表的 [转贴]把握:
许多人终其一生追求永恒与幸福,等待着遇见百分百的男孩(女孩),但在等待着的同时,她(他)也许就已经从你(你)身边溜走了,而你(你),还在等待。

从前从前,有一个地方,有一位少年和少女。少年十八岁,少女十六岁。少年并不怎么英俊,少女也不怎么漂亮。是任何地方都有的孤独而平凡的少年和少女。不过他们都坚决地相信,在这世界上的某个地方,一定有一位100%跟自己相配的少女和少年。

有一天,两个人在街角偶然遇见了。「好奇怪呀!我一直都在找你,也许你不会相信,不过你对我来说,正是100%的女孩子呢。」少年对少女说。
.......
做什么事情都是要懂得把握
对自己才会比较了解一点啦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10-29 19:40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3334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