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164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flyfly88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散文][分享] 【同女小说】雨【二】

by 漠蓝
--------------------------------------------------------------------------------



(2)



  我每天盯着那幅画,为了什么我自己也不甚清楚。我常回忆那天和她做爱的细节,仿佛那是我第一次做爱….她用手轻抚过我的肩膀,我从不知道肩膀也可以成为敏感带,然后她将我翻过身去舔吻着我的背,我发出销魂蚀骨的呻吟声,只是亲吻背!!从背后她将手指送进我体内,不过那并不重要,我整个人都已处于晕眩状态,我不知道自己也会发出这么荡人的呻吟,甚至不太知道她正在做什么,下体濡湿,内心翻云覆雨般搅动,所有的神经都处于最敏锐的状态,她一只手插入我体内,另一只手爱抚着我最敏感的地方,我趴在床上完全无法自己….

  一再地回忆这些细节,我忽然想起,如果那时我和萝….有那么一夜,萝不明所以的来找我,我们在宿舍里聊了一整夜,第二天才一醒来,我便发觉萝正以炙热的眼神凝视着我,我在她的眼神下狠狠燃烧,却只能假装自己仍在熟睡。

  如果那时我让萝知道我已醒来,我让萝知道我发觉了她那几乎要将我烧炙成灰炭的眼神…..可是那时我总对自己说,不行,我是女人,萝也是女人。

  我逃开所有一切让自己专心成为老师,却不知道有些事是怎么逃也逃不过的。



  再遇到那个精灵般的女生已经是一个多月之后的事。看到她时我才发觉自己每个周末都坐在T吧原来是在等她。

  可是那天是星期三,我寂寞至极所以去T吧枯坐,周三人少,只有我和另一桌客人,我索性拿起架上要卖的书看了起来,快十二点时她忽然坐在我前面。

  「上次忘了问你名字。」她笑着说。

  我望着她美丽的大眼睛呆了一下才说:「我叫雨,雨天的雨。」心底以及身体忽然都热了起来。

  「那好,我叫漪,涟漪的漪。」她说,表情有些憔悴。

  「忙什么?这么久没来?」我问,努力表现平静。

  「有些事在忙。」她蛮不在乎地说,看她的样子像个大学生,大概是交报告之类的吧?

  随便谈了几句话,才十一点她就邀我去她住处。



  如此强烈的激情究竟从何而来?也许她寂寞、渴望慰藉,那么我呢?我紧紧地拥抱着她,感觉自己正在不断地下沉下沉…当沉到意识最底层时,会不会我就可以触及些什么,忘记些什么?

  我忽然想把她推开,我不要,我不要这样渴望一个人,我不要这样的吸引,我惊觉自己这段日子完全放纵自己沉沦在对她的思念,丝毫没有打算抵抗,过去我精疲力竭抵抗萝对我的吸引力,如今的断然放弃又意味着什么?

  我没能将她推开,激情的波动使我越抱越紧,指甲都嵌进她的背…



  「我好悲伤好悲伤….」迷迷糊糊中,仿佛有人喃喃说着,我想分清是漪还是罗的嗓音,却怎么也醒不过来…



  第二天清晨我终于被手表的闹铃吵醒,前一晚的激情使我浑沌疲惫,简直想不起自己身在何处。

漪已经起床,刚从浴室梳洗完出来。

  「你也要一大早起床啊?」她问。

  「是啊!」我昏昏沉沉地走向浴室,刷牙洗脸淋浴,总算清醒过来,走出浴室,她已经换好衣服。

  我瞪大眼睛看着她,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

  她穿着高中制服,是这个城市相当有名的一所女中,虽然堪称相当幸运的,不是我任职的那所高中。

  「你几岁?」我问她。

  「十六啊!我没告诉过你?」她蛮不在乎地说,一边背起书包。

  「你…你…」极度诧异,我说不出话来。

  「要不然你几岁?」她诧异地问。

  「25岁…」我说。

  「啥?我还以为你才二十岁!那你比我老公还大嘛!」

  「你老公?」我更诧异地问。

  「嗯,她23岁,在贸易公司工作,常出差!」

  「是女生还男生?」

  「女生。」她简洁俐落地答。

  「你有伴,干嘛跟我上床?」我错愕地说。

  「她出差两个多礼拜了,我寂寞嘛!」

  「是喔!」我叹气,十六岁,跟我的学生一样大,未成年,而我跟她上床了两次。

  「你25岁应该不是学生了吧?」

  「我是老师,一个高中老师…..」我近乎喃喃自语地说着。



表情 表情 表情 表情



【心得感想】

喜欢就是喜欢,女孩子喜欢女孩子是很普通的。




天空接近灰暗的时候,
你会看见闪亮的星星。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马来西亚 | Posted:2006-05-03 23:41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72094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