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bby5210
|
分享:
▼
x0
|
[轉貼資訊] 7月起實施的部份交通新規
車輛肇事或發生擦撞,無論有無傷亡,為和解前不得離開現場,否則皆視為逃逸,無傷亡逃逸吊扣1~3個月駕照,造成傷亡逃逸則吊銷駕照並不得考照。
長逾4公里長隧道汽車違規逕行舉發部受時間與距離限制,可連續處分。
無照駕駛者若無正當理由不依規定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處罰,增訂無照仍可吊扣,在其重領或新領駕照後,執行吊扣駕照6個月後再發給。
小客車附載幼童未安置兒童安全座椅,或單獨留置6歲以下、需要特別看護兒童放置車內,分別處1500~3000及3000元罰鍰。
快速道路比照高速公路納入交通管制規則管制,超速等16項處3000~6000元;慢速車佔用超車道造成塞車回堵加重處以6000~12000元。
汽車所有人在道路上停放承修或待售車量者,處2400~4800元罰鍰。
在車道或交通島上發廣告物、宣傳單,處所有人或雇主300~600元罰鍰
失控肇事致死車輛若超速逾速限60公里,處6000~24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牌照3個月。
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行徑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通行者,處1200~3600元罰鍰。
心得感想: 這是禮拜天看蘋果日報一個字一個字慢慢打上去的@@" 發現交通規則越來越龜毛化了~只是有些還不錯啦~像是慢速車佔用超車道這點~每天都會遇到真的是很X~80的限速他開70....真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