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3195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l3370623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知名人士
级别: 知名人士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9 鲜花 x10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纽 澳][转贴] 凯恩斯》----海上海下任你玩
【2005/12/22 联合报】


【文/李殷豪】

一.海平面之上 逛海滩游山野


沿着海岸趴趴走:因为地形的关系,这一带海底的礁石特别多,海水对映着不同的深度,会发现一眼望去,凯恩斯的海有好多种蓝。若住在市区Queensland,可以步行至一处人工沙滩,或租车沿海岸往北走,找寻更多的自然海岸景观,听说,上空海滩就隐匿在某个不显眼的角落。

●info:若想沿海玩,建议短程可租脚踏车,长程可租汽车,一天租金约33元-120元澳币(约台币250元-2,940元)。沿途有Port Douglas、Yorkeys knob、Palm cove等沙滩可停留。

往山林野地奔去:若不参加当地行程,建议可租车把海岸巡礼与山野漫游安排在同一天,感受一下被海水浸湿还未干的肌肤,立刻被山里带着凉凉湿气的空气包围的感觉,然后在溪里「涮」一下泡过海水的身体,抖掉一身海盐结晶,就好像洗了一场大自然三温暖,怡然畅快。

若把这里和台湾作比拟,海面之上像垦丁、海面之下像绿岛、山野也许能想像成阳明山,只是凯恩斯把这三者间的距离浓缩至最小,精采度却呈倍数放大。

●:租车或参加当地行程,参考网站http://www.rainfores....com.au

推荐住宿

1. 公寓式旅店:AQUARIUS,一晚价格约153元-252元澳币(约台币3,749元-6,175元)不等,有大落地窗阳台直接面海,分1房与2房两种格局,皆附客厅、饭厅与厨房。参考网站http://www.cairnsa....com.au

2.青年旅社:淡季价格由15元澳币(约台币367元)起跳,只提供一个床位,需与其他游客共睡一房。参考网站http://www.yh...m.au

交通建议坐计程车,从机场到大堡礁市区约15-18元澳币(约台币367元-441元)。有小型VAN的计程车,对5-6人的小团体很划算。

推荐饮食:海鲜餐厅很多,步行可到达,一人一餐价格约25元-40元澳币(约台币612元-980元),也有简单餐饮,一餐约10元澳币(约台币240元)。


二.海平面之下 超缤纷水世界
 
泡完咸咸的海水,跑去山野吹吹风;看完缤纷的海底世界,再去森林溪谷冒险。我在凯恩斯,一个海陆皆精采的城市!

与海底生物共舞:冲着大堡礁的魅力来到凯恩斯,这块海平面以下的天堂,绝不会令人失望;曾经出现在Discovery频道的成群珊瑚礁与热带鱼,在这里一样不少,却跳出萤幕框框实境演出。

蛙镜之下,大鱼、小鱼、蓝鱼、黄鱼、漂亮鱼或畸形鱼,只要睁大眼睛,就绝对不会错过这些海底生物的每一幕精采演出。看到成群的乌贼家族横向一字排开,两侧的肉鳍奋力波动,一长串的队伍整齐地照着尺寸大小排列,才发现原来乌贼也讲求纪律与辈份。

无人岛海上漂流:若选对了包船,还可以在同一天的行程中,体验到另一种前所未有的「海上漂流」经验。由船边游到无人小岛,蛙鞋、蛙镜与呼吸管是唯一的工具,当然,如果还是有一丝担心,可在腰间绑上助浮圈,或是坐小船直达小岛。

与其说是小岛,不如说小沙丘更恰当,这里的沙细软得好像带着弹性,感觉是由无数贝壳磨成的贝壳沙。若给自己一分钟时间净空,会发现这个岛隔绝了眼前一切美景之外的所有烦心事,耳朵听到的,也只有海浪与自己快乐的心跳声。

●info:通常出海的行程,要包船花一整天在海上,价差颇大,约80元-500元澳币(约台币1,960元-12,200元),从提供的服务、餐点、设备到前往的地点等,都有差别。参考网站http://www.passionso...e.com.au

讲到澳洲的凯恩斯(CAIRNS),一般人也许觉得陌生,但只要一提到大堡礁(GREAT BARRIER REEF),必定能勾起许多人对海底世界的美丽幻想,凯恩斯正是一个迷人的海滩城市;令人意外的是,除了海底世界惊艳、海上风光迷人,隐藏在几公里之外的山野,更提供另一种截然不同的感官震撼。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 | Posted:2005-12-22 10:20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4539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