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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資訊] 道交條例修正:駕照吊扣不連坐 吊銷連坐
【聯合新聞網 記者謝佳雯/報導】 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將現行交通違規一併吊扣或吊銷 汽、機車駕照的制度,改為「吊扣不連坐、吊銷連坐」的處分方式。 依現行道交條例條文,機車駕駛人只要違規遭吊扣或吊銷駕照,其擁有的汽車駕照都 要同步被吊扣或吊銷,對計程車、大客車、大貨車等職業駕駛人影響大,民進黨籍立 委徐志明等人因此提案要求修訂道交條例相關規定。 交通部當時認為,吊扣或吊銷駕照是處分駕駛人的行為,認定其不宜駕車,應無汽車 、機車之別;況且,目前被吊銷駕照的交通違規,皆屬酒後駕車累犯、肇事致死等重 大違規,不宜貿然取消。最後雙方將修正條文改為「吊扣不連坐、吊銷維持連坐」, 昨天已獲三讀通過。 交通部表示,新法施行日期必須由總統公告後,再報請行政院決定,但因立法院仍有 民進黨籍立委葉宜津提案的70餘條修正條文待審中,若在本會期也獲三讀通過,兩者 將同步實施,時程可能拉長。
昨天三讀通過的修正條文,其實僅將現行受「吊扣或吊銷駕照處分時,吊扣或吊銷其 持有各級車類駕照」文字中的「吊扣」兩字拿除而已,過去受吊扣連坐處分的駕駛人 看似受惠,不過,監理單位認為,依現行作法而言,駕駛人並非全部討了便宜。 監理單位說,目前處理吊扣、吊銷作業時,早已將汽、機車駕照分別處分,僅暫停或 取消其騎各級機車或各級汽車的資格,並未同時處分汽、機車兩張駕照;除非該名駕 駛人只有一張駕照,才會被連坐。 如今新制明文規定吊銷處分必須連坐,監理單位認為,只要違規罰款逾期太久未繳, 車主或駕駛人就會遭逕行註銷駕照或牌照,一旦有機車駕駛人逾期未繳300元違規停車 罰款,將同時連累汽車駕照被註銷。 獲益最多的,則是只有一張駕照的駕駛人。監理單位說,吊扣處分不連坐後,一名只 有汽車駕照的駕駛人若騎機車酒駕,將不能連坐吊扣其汽車駕照一年,最多只能加罰 無照駕駛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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