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145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mysuonly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 东森:必须拥有陈信安全经纪约
东森羚羊球团表示,东森与陈信安所签的草约里,东森取得的是「全经纪约」,就是拥有陈信安的经纪权和肖像权,陈信安绝对值三年1500万,东森要把陈信安捧成明星,创造更大的市场价值和人气,必须拥有完全的陈信安经纪约,才能展开行销策略。

陈信安方面则表示,当初与东森的草约明订,陈信安拥有个人经纪权,并在陈信安赴国外打球、挑战NBA的权限上,陈信安有自主权。东森、陈信安目前双方各执一词。

东森领队缪德生表示,当初1500万是陈信安和他的经纪人开的条件,东森认为陈信安值这个行情,但东森要把陈信安包装成明星,创造更大的市场价值,只有拥有全经纪约,才能着手操作。

在赴国外打球、挑战NBA的想法里,东森球团的态度是「反对」。球团人士表示,球团付高薪,当然要求陈信安在国内打满一定场数的比赛和曝光,像裕隆允许他赴美发展,打完ABA球季再返台加入裕隆打SBL球季的方式,是不可能接受的。

东森球团表示,陈信安和他经纪人间的权利义务,他们并不清楚。而陈信安与东森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和合作细节,绝对是球团和陈信安之间最重要,也最需要厘清的内容。

一名东森高层人士还表示,如果陈信安最终不愿加入东森,他们也可以接受,以陈信安的行情和身价,绝对有球队会吸收他。


【2005/09/08 民生报】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100 (by 大东) | 理由: 发表文章,请附上15字以上心得及附上新闻网址。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9-08 16:15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5551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