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068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poiuy0924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讨论] 剑痴有 但刀狂 刀狂剑痴的由来意义
叶小钗一开始是一剑万生的书僮但一刀万杀没有欺负他吧?
目的是打败一剑万生,打一刀万杀是顺便?
半陀废应该只有教他剑法:「探、自谦、必胜。」
叶小钗有学过刀法吗?活杀留声.心剑都是剑式吧?
有用过什么刀式吗?
那一直背着一副刀剑是为了什么?
那刀狂剑痴的由来是?

背过刀剑的有一钱一命和金少爷.
金少爷的师父是一钱一命.
一钱一命的师父是一剑万生一刀万杀.







打一刀万杀真的是顺便,
因为一刀万杀和一剑万生是同修挚友,
他决不会坐视一剑万生被打败,
所以顺便打一刀万杀是理所当然的.

刀狂剑痴应该是半驼废给他的称号吧?
至于刀狂的由来,应该连编剧也没想过吧.






痴应该指的是心剑.可是我认为叶小钗刀狂应该厉害过剑痴.应为在当时尚未有青莲之力加持功力的叶小钗.在发狂时一刀就斩了已入魔的老佛.







活杀留声不是刀招 是剑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 此文章被poiuy0924在2005-08-11 20:06重新编辑 ]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50 (by stop) | 理由: 请勿使用注音文.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8-11 19:56 |
needs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6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对于刀的诠译剧中给有给于它很大的空间~
可能是只手之声的缘故而使它慢慢转变为主修剑而不是刀剑双修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8-11 21:11 |
AIRCRAFT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47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探、自谦、必胜不只是剑招~是一种意境
所以能用在任何兵器上吧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8-12 18:41 |
glc19857425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嗯嗯...剑意啊!!只要意境到达了那种境界飞花摘叶皆可伤人..用刀或是用剑应该不是重点了!!会背刀剑只是因为意境再加上适当的工具更能把意境的层次表现的更分明吧!!
就像是金子凌在忆秋年的墓前说的:如果你有用我给你的剑就不会是这样的结果..
所以我断言:
刀剑或是任何工具都是用来把意境提高的附属工具.当意境有了!工具有了!那就会成为所谓的"人X合一了(这个X代表是用哪种的工具)"!
至于欲老.他则是将意境实质化的人.他将自己的意境化为自己的利器.因而藏刀于心.心动则刀现
但是....像欲老这种境界的人..目前好像也只有几个..
一个是他,一个是风之痕.一个是忆老头,一个是侠刀,还有三教流氓,另一个...我想是剑君吧(其实我也不知道该不该把他跟这几个归在同一类,但是他在悬空岛时那真的是剑的极高意境了!因此归类)

小弟我不才..作出了以上的结论...各位大大看过之后有什么指教可以提出来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8-12 22:08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278105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