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018 個閱讀者
觀星資訊》 觀星氣象 | 全天星圖及月相 | 即時影像 | 每月星象 | 台北星空 | 晴天鐘 | 親子觀星會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cesh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 鮮花 x7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文章表情[自然科學] 科學家發現了不符合孟德爾定律的新遺傳模式
RNA vs.孟德爾
科學家發現了不符合孟德爾定律的新遺傳模式
撰文╱明克爾(JR Minkel)
翻譯/涂可欣


阿拉伯芥花花瓣黏合的突變(左)在傳到子代時卻消失,花瓣恢復正常(右)。現代生物學的中心教條指出,遺傳資訊透過DNA傳承,經由轉錄成RNA,然後以蛋白質形式表現出來,其中以DNA居於領導地位。但最近有一項令人驚奇的發現:有一種植物能夠召喚回親代植物失去的基因。這項發現凸顯出RNA分子的功能和重要地位,越來越受到科學家重視。
RNA在各種生物分子中,原本就具有特殊的地位。它和DNA一樣能儲存遺傳資訊,也和蛋白質一樣具備複雜的立體形狀,並且能催化化學反應。美國康乃狄格大學的遺傳學家瑞南(Robert Reenan)說:「RNA是把DNA的性能再擴大,它幾乎什麼都可做。」生命剛起源時,可能就是一個「RNA世界」,靠著一群RNA分子來擔任遺傳模版和複製機具的雙重任務。
阿拉伯芥(Arabidopsis thaliana)這種植物,或許能透露生命利用RNA來儲存遺傳資訊的另一種方法。美國普渡大學的羅列(Susan J. Lolle)和普瑞特(Robert E. Pruitt),研究一種花瓣黏合的阿拉伯芥品系,這些植物帶有一對突變的hothead基因,這種突變基因中有一對鹼基與正常的不同。奇怪的是,在這些突變種的子代中,有少數會自動修復好其中一個基因上的突變,恢復成正常版本。即使是繁殖快速的細菌菌落,在統計上也不可能發生這樣的事件。研究人員一一排除了普通的解釋:突變株和正常株之間異花授粉、有另一個隱藏的hothead 基因,或是極高的突變率。
除了修復好突變外,hothead 基因的其他地方也發生了改變,而且所有變化都和該株植物的祖父母或曾祖父母的序列相同,而與它的父母有別。在發表於3月24日《自然》的論文中,兩位研究者指出,這種和祖父母相似的現象,顯示植物帶有備用版本的先祖植物基因組,並透過某些途徑傳承下來。如果他們的看法正確,這樣的隔代遺傳現象繞過了1865年孟德爾提出的遺傳法則。由於研究人員找不到任何DNA參與的證據,他們假設,備用模版可能是雙股RNA(RNA通常都是單股)。美國亞利桑那大學植物學家喬根森(Richard Jorgensen)說:「會猜測為雙股RNA,是因為RNA干擾作用需要雙股RNA,」RNA干擾作用是關閉基因活性的常見方式,「但我們沒有理由說不是DNA分子,也沒有理由一定要是雙股。」
不過RNA確實是一個方便的機制,畢竟科學家已發現了數種透過RNA來修改DNA表現或結構的途徑,也能解釋為什麼生物要製造並不轉譯為蛋白質的神秘RNA。有許多物種,像是阿拉伯芥、稻米、小鼠和人類,都會從「錯誤」的DNA股(也就是負責製造蛋白質DNA序列互補的反義股)複製出大量RNA。加州拉荷雅沙克生物研究院的植物學家艾克(Joseph Ecker)說:「它們可能就是一些模版的來源。」他還補充說,植物有許多酵素能夠複製RNA,也具備在細胞間傳遞化學物質的運輸系統。
普渡大學的研究小組臆測,植物可能有另一套遺傳資訊檔案庫,以備在環境惡劣(例如持續乾旱)時之需,它讓植物能使用曾幫助祖先存續的基因。這種現象和RNA的另一種奇異特性:RNA再編碼有些相似。
研究小組的下一步,是要了解隔代遺傳效應的普遍程度。雖然我們目前並不清楚這種事件的自然發生率,也無法解釋,但這種會自動變回祖先基因的現象,也發生在人類遺傳疾病中。普瑞特相信,這種機制絕對不會僅限於植物:「我們很難想像這麼一般性的事情,不存在於其他生物。」

【本文出自科學人2005年7月號】

表情 這種現象在病毒當中很常見 但是在高等生物 如同顯花植物當中就很少聽說.... 這算是生物界的一大發現哩



四個臭皮匠,還是臭皮匠,照樣贏不了諸葛亮
(我爸告訴我的,意思是事情還是要交給懂的人做)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8-08 09:10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3519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