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500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amore12 手機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總版主
級別: 總版主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913 鮮花 x433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美 加][轉貼] [美國]外星人的基地 懷俄明州魔鬼塔


懷俄明州的魔鬼岩從一片平地中拔起,氣勢相當驚人,也因此被電影地三類接觸描繪成外星人的基地。

一直以為澎湖的玄武柱狀岩算了不起了,那一柱一柱、表現粗曠完美線條的地質景觀真的很吸引人,卻沒想到美國的魔鬼塔更壯觀。也難怪這一大塊岩石會被電影「第三類接觸」描繪成是外星人與地球人的接觸地點,畢竟這個地質景觀真的太過玄奇,太過引人注目。

魔鬼塔(Devil's Tower National Monument)位於美國懷俄明州(Wyoming),在美國各州中,懷俄明可說是鄉下中的鄉下。在比台灣大上5倍的土地裡,全部只有49萬人口,是美國人口最少的州。整個州內以平原丘陵地形為主,卻突然在這一片平坦中出現這麼一大片拔起1558公尺高的柱狀玄武岩,也因此科學家推測魔鬼塔本身應該就是舊有的火山核心。

柱狀玄武岩是火山融岩未經爆發、從地底流出後逐漸冷卻並龜裂成五角或六角形的柱狀節理,其線條相當吸引人。台灣澎湖許多無人礁島就是以玄武柱狀岩為主,或許不如魔鬼岩壯觀,但那種海上拔起的感覺卻另有一種風味。





魔鬼塔在1906年由羅斯福總統宣佈訂為美國第一個紀念風景區,但早從1893年開始,魔鬼塔就因為本身的線條與高度,因此成為許多人想要攀岩攻頂的對象。也確實到了現在,幾乎每年都有超過5000人次特地來到魔鬼岩攀岩,相關的攀岩路徑也已達到200多條。(圖/魔鬼岩時時可見攀岩愛好者前來挑戰。)

由於山頂氣候多變,加上為了保護,因此攀登魔鬼岩沒有問題,但限制必須當日往返,不可留在山頂過夜。由於冬季時魔鬼岩會整個積雪,因此春夏時分是較多人攀登的季節,來到此地也經常可以見到攀岩者一個一個吊在上頭,看起來頗為刺激。

魔鬼岩因為年代久遠,目前正遭受風化侵襲,底下處處可見風化後掉下的岩塊,前往時也要注意安全,特別如果前往攀岩更要注意。如果不想攀岩上魔鬼塔,周邊也有6條1到3公里不等的登山小徑。

↓圖:魔鬼岩周邊亦有登山步道,但需注意風化岩石傷人。




↓圖:魔鬼岩的玄武柱狀岩線條,相當優美。




魔鬼岩一帶有許多的土撥鼠,常常可見好幾隻同時站在草原中警戒,非常可愛,是前往魔鬼岩時可花點時間觀察的可愛畫面。




另外懷俄明州的吉利鎮則是目前美國極重要的煤礦產地,經常可見那種光是輪胎就比人還高2倍的大型採礦車。這種大車每台價格就要高達200萬美元(約6400萬台幣),每一小時就要耗油40加崙(約152公升),大到讓人十分吃驚,值得花點時間觀賞。



美國蒙大拿州政府亞太區辦事處
電話:02-2723-1762
網址:www.montana-chinese.org

美國聯合航空電話:02-2703-7600
網址:www.united.com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數位聯合 | Posted:2005-07-13 22:30 |
一番榨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 鮮花 x23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電影「第三類接觸」播出以來,這頂相公帽到現在還在興盛,感謝老兄提供資訊。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台灣電訊 | Posted:2005-07-14 00:20 |
eddie6111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真是有夠漂亮.沒看到這篇文章都不知道呢.下次去一定找機會繞過去看!!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和網寬頻 | Posted:2005-08-25 10:53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20234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