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003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highb0925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 鮮花 x1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小說][分享] [轉貼] 喝不盡的摩卡
下午一點……
喧鬧聲已逐漸沉寂,餐廳內擁擠的人潮已緩緩退去。服務生在添過三次水後,已放棄問她要不要點餐,祇留下一杯忘記加糖的摩卡,依然在桌邊苦苦等待。
四月的陽光,穿過公園的黑板樹,映照在窗台邊一簇簇雛菊上,一如三年前剛開張的那天。只是鵝黃色的招牌已褪去鮮豔,那對永遠帶著微笑孿生姊妹的老闆娘,已移師上海另謀發展;剛開始的一星期,老顧客們還有些不捨,但事實証明人是何等健忘的動物,不超過十天,眾人已接受事實,已經習慣。
是的,習慣!一如初戀的熱情退燒後,肉體的接觸不再激起火花時,無盡的等待則成為一種習慣。
一點十七分……
三年前,「玟玟玫玫」開張的第一天,所有餐點一律八折;宇欣和一群死黨一起來光顧,意外的在門口被新來同事王志浩撞倒,從此被他撞進自己的生活圈。
每天中午,志浩會提前店裡佔好位置,等她們一起用餐;慢慢的,這群死黨都識趣的自動迴避,讓他們享受兩人世界的自在。
這個時間,志浩總會端起桌上的摩卡,瀟灑的一口喝完,然後兩人共撐一把小花傘,在暖洋洋的陽光下,漫步在回公司的愛的小路上……
他善於策劃,無論是公事,還是生活,總有一套詳細的計劃及規律的時間表。認識不到一年的時間,宇欣幾乎已成生活白痴,隨著志浩的時間表過日子――不顧家人的反對,離家出走與他同住;為了怕同事說閒話,影響他的升遷,自願離職,在家裡學習當賢妻;因為志浩不喜歡太早有孩子,所以當不成良母;配合志浩的需求狀況,做他愛做的事。
一點二十五分……
端起失溫的摩卡,一口吞下,他今天不會來了。宇欣為志浩找到一個合理的答案―應該是在開會吧!所以才沒辦法出來吃飯。搞不好他們正邊吃著便當,邊討論業務。
對!一定是這樣!誰教他沒有任何人事背景,三年就升上業務部門主管,多少人等著看他的笑話,怎麼可以不比別人更努力呢!那天小林還特別打電話來告訴她,志浩是因為被老闆的女兒看上,才能升上業務經理,勸自己不要再傻等了。哼!一定是酸葡萄心理,故意來中傷我們的感情,我才不會那麼容易上當。
可憐哦!連中午時間都不能好好休息,早晚會將胃腸搞壞,真該好好給他補一補。祇是他今晚會不會又要加班,不回來吃飯,他已經連續忙了三個月沒回家了。
唉!真糟糕!最近記性怎麼越來越差,除了摩卡,都快忘了志浩最喜歡吃的三杯雞了;不知道現在趕去市場,還有沒有烏骨雞?
「小姐,買單!」
「哦…兩杯摩卡,一百八…李小姐…明天還來嗎?……」
「嗯…一樣十二點,老位置…麻煩你了!」
不顧老闆娘的搖頭,服務生異樣的眼神,宇欣撐起傘骨早已脫線的小花傘,興匆匆地趕往安東市場……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3-27 11:31 |
Ivon 會員卡 葫蘆墩家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個人商品
特殊貢獻獎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驗證會員
級別: 榮譽會員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38 鮮花 x1423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highb0925於2005-03-27 11:31發表的 [轉貼] 喝不盡的摩卡:
下午一點……
喧鬧聲已逐漸沉寂,餐廳內擁擠的人潮已緩緩退去。服務生在添過三次水後,已放棄問她要不要點餐,祇留下一杯忘記加糖的摩卡,依然在桌邊苦苦等待。
四月的陽光,穿過公園的黑板樹,映照在窗台邊一簇簇雛菊上,一如三年前剛開張的那天。只是鵝黃色的招牌已褪去鮮豔,那對永遠帶著微笑孿生姊妹的老闆娘,已移師上海另謀發展;剛開始的一星期,老顧客們還有些不捨,但事實証明人是何等健忘的動物,不超過十天,眾人已接受事實,已經習慣。
是的,習慣!一如初戀的熱情退燒後,肉體的接觸不再激起火花時,無盡的等待則成為一種習慣。
一點十七分……
.......
有時候喝不盡
但是總有一天也是會用盡的啦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政府網際 | Posted:2006-09-07 15:05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85841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