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4222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liwt99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秘訣常識] 怎樣製作拔絲菜肴
先說說什麼是拔絲,如經油炸的小型原料,掛上熬制的糖漿,食用時能拔出絲來,這種烹製方法叫做拔絲。其原料主要是去核的水、乾果、根莖類蔬菜,鮮嫩的動物性原料。原料要加工成小塊或球狀。含水分較少的根莖類原料一般炸前拍粉;含水份多的水果類原料要掛蛋糊油炸。有些拔絲菜為追求較脆硬的質感,選擇清糊,一般也有掛全蛋糊的。拔絲菜成品香脆甜嫩,色澤金黃,牽絲不斷,能增添節日裏宴席的歡樂氣氛和情趣。
  拔絲的最大難點是熬糖。熬糖過程中稍有不慎,就可能拔不出絲,甚至返砂、燒焦。拔絲有三種方法:水拔、油拔、水油拔。
  水拔:在鍋中加糖和水,先用小火熬,待水分即將耗盡,轉旺火,見糖色由米黃轉為金黃時即倒入炸好的原料,包上糖漿,出鍋裝盤。
  油拔是鍋底加少許油,加糖,在加熱時用手勺不停地攪拌,攪至糖成漿並同粘性無向稀薄時,倒入原料翻拌均勻後出鍋裝盤。
  水油拔是在油拔的基礎上略加些水,先以小火熬糖,待水分汽化時即以勺不停地攪拌,至糖漿色略轉深,同稠變稀時倒入原料翻拌。
  這三種方法各有所長。水拔操作較為從容,拔出的絲顏色較淺;油拔操作一氣呵成,有些難度;水油拔介於二者之間,較易掌握。三種方法形式不同,拔絲的原理是相同的。當蔗糖溶解于水,溶解度隨溫度增高而增加,當溫度上升至160度時,蔗糖同結晶狀態逐漸變為液態,粘度增加,如溫度繼續上繁榮上升至186度至187度時,蔗糖驟然變為液體,粘度變小,此時的濁即為蔗糖最佳熔點也是拔絲的最好時機。當溫度下降,糖液開始變稠,逐漸失去液體的流動性,如溫度降到100度左右,即變成不像液體又不像固體的半固體時,可塑性很強,撕拉後即出現絲線縷縷的細絲。這是是人們所期望的拔絲效果。當溫度繼續下降,糖就同半固體變成棕黃色的固體物,光潔透明,似玻璃,質地脆硬,如琥珀核桃仁、琥珀夏果、琥珀腰果等等,就是利用這個原理加工而成的。拔絲菜肴食用時通常要放在冷開水中浸一下,一來不燙嘴,二來能使糖漿、糖絲驟然降溫變脆,取其獨特的外觀和質感。
  根據拔絲的原理,操作時要注意四個要領。
  熬糖恰到好處,糖同晶粒到拔出絲來,實際上經歷了四個階段:溶化-濃稠-稀薄-出絲。水拔法是讓糖先溶解于水,然後再將水蒸發幹,糖液同液體變成濃液體,糖液化得均勻面徹底。而油拔是結晶體直接變成濃液體,糖可能液化得不徹底,解決的辦法是不停地攪拌,油可使鍋壁滑潤,減少粘鍋的可能。關鍵要讓糖液順利到達180度左右的熔點,使糖呈稀薄的液體,不結塊,色澤棕黃。避免出現返砂和炒焦的情況。返砂是糖變成液體後又還原油成砂糖,水拔法較易出現這種現象,原因是糖溶于水成糖液,當糖液中水分已蒸發完,而火不夠旺,攪拌不及時,即可能還原成砂糖。鍋底部分糖受熱粘鍋快速變色便出現了炒焦現象。油拔炒糖必須使糖粒全部溶化,雖然油拔不致於出現返砂,但有顆粒的存在,會影響拔絲和拔絲的長度。
  油炸熬糖同步進行,隨後迅速將兩者結合在一起。如果原料先炸好,糖熱料冷,原料入鍋消耗糖的熱量,加速糖液凝固,拔不出絲來。油炸原料入鍋時必須瀝幹油,否則糖漿不能均勻地包裹至原料上。
  油炸原料較脆硬,包糖時動作要輕巧,不要讓糊殼破皮影響美觀。拔絲的原料要經過複炸的,初炸使原料成熟結殼,複炸使原料外殼香脆硬實,包裹糖漿時不易破碎。拔絲原料水果較多,糊殼一破水分外流,就會粘成一團,難以拔絲。翻鍋時動作要輕巧,速度要快,翻身次數不宜多,包裹上糖漿即可。
  盛器要塗一層油,否則糖液粘底不易清洗,上菜時要迅速,便於拔絲。別忘了跟一碗冷開水同時上桌。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北京市 | Posted:2005-03-23 15:28 |
泡泡浴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表情 拔絲地瓜 拔絲芋頭..真是好吃的不得了呀^^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8-09 01:06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87624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