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885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xjve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1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健康] 第三章、      失眠的調養
第三章、      失眠的調養
失眠是困擾許多現代人的問題,造成失眠的原因很多,工作壓力、感情壓力、長期不正常生活習慣、疾病…等等。多數失眠的人都曾嘗試過各種方法無效之後,才開始服用安眠藥。一旦開始服用安眠藥,就很難擺脫這種明知有害又不得不服的藥,而且隨著服用時間的愈來愈長,藥量也跟著日漸增加。
從中醫的觀點,睡眠的問題主要和三個問題有關,一是肺熱,二是肝熱、三是血氣。肺熱會使人睡不著,肝熱使人睡不沉,低血氣則使人體的入睡時間發生變化。通常中醫處理睡不著的人,只要用針、灸、推拿或藥的方法泄除了肺熱,就能睡得著。推拿時可以按摩手肘內側的尺澤穴,就能幫助泄除肺熱。肺熱的產生有時也會由於心火太盛或肝熱而引起,這時就需要先泄除肝熱和心火。
用推拿的方法,可以按摩腳上的太沖穴,就能泄除肝熱;按摩腋下的極泉穴則是泄除心火簡單有效的方法。許多人在接受按摩之後,當天就能睡得比較好,就是在按摩時把肺熱和肝熱都泄除的結果。另外還有一個簡單的方法是自己在家中用熱水泡腳,最好是購買市面上可以加溫的泡腳機可以避免不斷加熱水維持溫度的麻煩,每天泡三十分鐘至兩小時,時間的長短視每個人的血氣狀況而定,在攝氏25-28度的房間裡,必需泡到肩膀出汗才算完成,這是最方便而且能夠自己在家中的泄除肝熱方法。
睡眠時容易驚醒或者多夢的人,可以用前述的方法泄除肝熱,就能得到改善。肝熱有時也會由於心火太盛而產生,這時就需要先泄除心火,肝熱才能去除。
但是心中有事,或壓力很大時,就算泄除了心火、肝熱或肺熱,也不一定能睡得著,這時就需要先處理情緒。情緒處理的方法,最重要的是需要暫時離開產生壓力的環境,休個長一點的假,找一個地方可以完全安靜下來,每天仍然做著泄除心火、肝熱和肺熱的功課。慢慢的就能睡得著了。
除了這些失眠的處理方法之外,睡眠時間的調整也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手段。在“人體的系統”中我們提過人體內部有一個資源管理系統,這個系統會衡量人體的血氣狀況,決定人體的入睡時間。
當人體處在陰虛的血氣狀態,在夜間七、八點時,會出現特別疲倦的感覺,多數人在這個時候會打個盹或小睡十分鐘,然後就精神百倍。就以這個現象來說明人體的資源管理系統的工作狀況。當身體處於陰虛狀態時,血氣能量不足,當天的血氣到了晚上七、八點就用完了,所以在這個時候出現了特別疲倦的感覺。這時如果用意志力或打個盹將疲倦感驅除,則人體就將庫存能量的透支系統打開,開始透支人體庫存的“火”,這時的人體精神特別旺盛,而這一天人體不到午夜不再會有睡意。如果在其間想上床睡覺,是很難睡著的,這就出現了失眠的症狀,這種失眠是所有各種失眠種類中最大的一群。有些血氣更低的人,甚至在傍晚五、六點鐘時就出現這類疲倦感。
這種失眠的治療方法,首先,必需找出自己每天生理的入睡時間,也就是前面所說的在傍晚五點到夜間九點之間出現疲倦感的時間。然後在這個時間之前做好入睡的準備,在入睡時間一小時之前用畢晚餐、洗好澡,做好入睡的準備,心裡上並不是打個盹的想法,而是要一覺到天亮的打算。
但是,這種睡眠一般只能維持四至六個小時,大約在午夜前後可能就會醒。許多人都有這種經驗,為了避免下半夜睡不著,所以不敢太早睡。其實這個觀念是錯誤的。當人體血氣不夠時,上半夜的睡眠能夠有最好的造血效果,因此,人體才會在很早的時段就出現睡意,讓人體早些入睡,以期能多造些血,補充庫存的不足,這時下半夜的睡眠反而不那麼重要。
這種早睡的日子,如果能配合敲膽經,讓人體的吸收能力也處在最佳狀態,血氣會上升得很快。大約持續兩周至兩個月內(視每個人的身體狀況和睡眠品質而異),隨著血氣的不斷上升,身體需要早睡的時間逐漸調整,疲倦感出現的時間也就慢慢的延後,最終回到十點左右。則入睡的時間也跟著調整,逐漸回到正常的睡眠時間。這時就可以完全不用仰賴安眠藥也能入睡,失眠症也就好了。
長期以來我們一直以常識和意志來決定每天的睡眠時間,有時候這樣的時間並不能滿足人體的需要。這個方法最重要的觀念是讓我們學習聽聽身體的聲音,由身體來決定每天的睡眠時間。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2-04 20:33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141287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