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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 何謂發展遲緩兒童?
一、何謂發展遲緩兒童?

兒童福利法施行細則第十一條:「發展遲緩之特殊兒童,係指認知發展、生理發展、語言及溝通發展、心理社會發展或生活自理技能等方面有異常或可預期會有發展遲緩之現象,而需要接受早期療育服務之未滿六歲之特殊兒童。」

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第十三條第二項第十一款:發展遲緩指未滿六歲之嬰幼兒因生理、心理或社會環境因素,在知覺、認知、動作、語言及溝通、社會情緒或自理能力等方面之發展較同年齡顯著遲緩,但其障礙類別無法確定者;其鑑定依嬰幼兒發展及養育環境評估等資料,綜合研判之。

二、發展遲緩的可能成因
(一)產前因素:
   遺傳、染色體基因異常、先天性內分泌代謝疾病與母體的影響
(二)產中因素:
   早產、缺氧、出生體重不足、顱內出血、高黃疸與感染症等。
(三)產後因素:
   腦部疾病、心理疾病、意外傷害與營養問題等。
   社會心理文化因素:早期環境因素、教養方式、家庭狀況、情緒行為問題、教育、社會文化影響與個人特質。

三、何謂早期療育?
兒童福利法施行細則第十二條:「所謂早期療育服務係指由社會福利、衛生、教育等專業人員以團隊合作方式,依發展遲緩之特殊兒童之個別需求,提供必要之服務。」

四、發展遲緩兒童一定要接受早期療育嗎?
  在沒有早期療育的概念之前,有的父母在面對孩子的問題時,求助無門;有的父母則是以為遲緩的孩子像得感冒一樣,只要打針吃藥,其腦部的損傷自會恢復痊癒,日後發展會和一般的孩子別無差異;有的父母,認為「大雞晚啼」,等到孩子長大後,自然就好;有的父母,則是抱持著宿命的觀念,認為一切皆是上輩子造孽、因果報應,所以孩子日常生活完全由父母照顧,孩子也缺乏學習的動機;還有一些父母心疼孩子年紀小,不忍心孩子遭受復健治療的“折磨”,雖很早就發現孩子不對勁,但仍舊認為等孩子大一點、聽的懂大人的話時再接受復健治療就可以了。

  上述錯誤的觀念,事實上在現今社會中,仍然處處可以見到。
發展遲緩兒童的成因極多,還有一些成因對醫學界來說仍舊是個謎。但就醫學的角度切入,兒童年紀愈小,其腦部的可塑性愈大,若大腦某一部份因受損而未使用有可能導致該部份腦組織自然退化。

根據歐美先進國家多年之經驗研究指出:早期療育可以得到極正面之效果,減少兒童未來在醫療復健、特殊教育與機構教養方面之成本支出。因此,若能把握住最佳療育的時機,透過醫療復健、特殊教育與社會福利等服務,將有助於兒童之身心發展,減輕家庭負擔及社會成本。

五、那些孩童是發展遲緩的高危險群?

1.早產兒:出生體重1500公克以下或妊娠期少於32週
2.神經系統障礙:生包括生產期間缺氧、顱內出血…等。
3.先天性異常
4.感染
5.心肺功能異常
6.其他

六、誰能夠幫助孩子?
  家長是最能夠幫助孩子的人。家長應儘量提供孩子一個充滿關愛的家庭環境,讓孩子在身心發展與人格上都能健全地成長。對於孩子,應該以平常心來對待他、管教他,不要給他特權,才能讓他培養良好的行為規範與生活習慣。

七、孩子的問題,交給醫師、治療師就對了。

這是一個錯誤的觀念。
  
父母是和孩子關係最親密且接觸時間最長的人,也是執行居家療育作業的最佳人選。治療師除了在有限的時間內為孩子執行直接治療外,尚會依孩子不同時期的發展,擬定治療計晝,同時指導家長居家療育技巧。
在早期療育中,家長和治療師都是幫助孩子的人,除專業人員之外,應視家長為共同合作的成員之一。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2-01 1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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