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命:民國五十七年(一九六八年)八月廿九日丑時生
八字:戊申年、壬戌月、癸亥日、癸丑時
大運:7癸亥、17甲子、27乙丑、37丙寅、47丁卯、57戊辰
叩應進來的是住在台北的王太太,因兒子將過而立之年,尚遲遲未婚,想請教兒子的婚緣?與另一半配偶是否賢慧?是否蔭夫?這位王先生是王太太第三個兒子,老大、老二皆已結婚生子。
「令郎的八字本命星是屬水。命局財星非常的弱,所以婚姻比較不順利。不過將來會得到太太的福蔭,可能在戊寅年結婚,若能在戊寅年卅一歲結婚,所娶的太太會比較勤快。」唐老師直接點出王先生適婚的年齡應是在卅一歲。
王太太:「若是在廿九歲結婚好嗎?是不是男生在廿九歲皆不宜結婚?」
唐老師:「男命在廿九歲不能結婚的傳說,是毫無根據的。祇要男女雙方有緣皆可結婚,就命理而言,在五行配合得宜,無刑沖夫妻宮的情況下皆是適合結婚。若說廿九歲不宜結婚,全世界的男人是不是都是如此呢?那是不合理的傳說。」
滴天髓云:「夫妻姻緣宿世來,喜神有意傍天財。」子平之法以財星為男命之妻星,官殺星為女命之夫星。夫妻能相結合組織家庭,共同生活,乃前世業力所註定,婚姻的美滿與否,在八字中須看財星與喜用神的關係。就男命而言,如喜神是財,大約可論得賢妻,但也不能忽略配偶宮位-日支的喜忌,倘兩者皆為命中之喜用,更驗證得賢妻持家。日支為喜用,妻的素質佳,至於夫妻的感情相處是否融洽,則須視妻星與妻宮的會合刑沖剋另行推論判斷。女命婚姻是否幸福,一樣把握夫星與夫宮,同理推論。
結婚的應期大約有下列幾種判斷法則:
1. 命帶妒合易早婚,且有感情糾紛。
2. 原命有方局或三合局有早婚傾向。
3. 男命身強財旺,無比劫透出,早行財運易早婚。
4. 男命多比劫、缺財星(或弱),第二、三柱大運行比劫忌神運,易晚婚。
5. 女命多食傷、缺官殺星(或弱),第二、三柱大運行食傷忌神 運,易晚婚。
6. 歲運干支與日柱干支,六合或三合,在此運或流年結婚機率大。
王先生屬癸水日元,生於寒露後十二天,戊土秉令丁火司權,癸水日元雖不得令,但本身自坐亥水,年支申金生扶,又有月柱天干壬水及時柱天干癸水幫扶。醉醒子曰:「癸水應非雨露霖,根通亥子即江河。」癸水不僅具有雨露之性,「壬癸能達五湖,蓋有併流之性。」若有亥子水為根,氣求聲應,即具有源遠流長,江洋河海沖天奔地之性。王先生的命局即是如此,在此種沖天奔地的情況下,如何選取用神呢?雖言「強水得木方洩其勢」,但水多木漂,見木無益;取火為用,命局無木通關,必犯「衰神沖旺,旺神發」之忌,水火交戰,火敗無疑;因此,唯有先擇取燥土止其水勢,次取火為喜神,生扶燥土,方能言吉。
由以上的分析,我們就可非常清處地理出王先生的婚姻狀況。財星為喜神,可得妻助益,事業(官星)欲有圖謀,必須依賴太太幫忙(財生官殺);妻宮為忌神,太太的「質」並非很好,也可以講太太的本身的能力不強,幫助丈夫的程度,就比較有限。有了這些先天條件,王先生是否真的得到「妻蔭」,就要考慮到行運了。命局丁火財星雖然司權,但火無木則終其光,丁火財星反而顯得氣弱無煙,必待丙寅運,丁火得有「嫡母」生扶,則焰之無窮,此運才是真正得妻福蔭之時。至於婚期,命局比劫強旺,財星弱,第二、三柱大運行甲子、乙丑運比劫,濕泥忌神之運,合乎上述「結婚應期」判斷法則的第五項,容易晚婚。王先生今年廿九歲,尚未結婚,必須等待財星強旺的流年,才有可能結婚。唐老師推論在戊寅年卅一歲結婚,是非常合理的,戊寅年太歲干支與日柱天地應合,寅宮財、官結藏,透出官星制比劫,剋爭的情敵減少了,結婚的機會當然提高。不會像過去「心愛的人結婚,新郎不是我。」若於戊寅年結婚,財星逢寅木長生,寸金搜髓論云:「財星坐四馬,妻賢無處不欣欣。」此年得賢妻是可期盼的。對於傳說中男命廿九歲能否結婚,筆者贊同唐老師的看法,婚姻的好壞決定於八字命局結構及行運是否得宜,並非決定於「數字」的魔力。
王太太:「事業、身體方面,有什麼要注意的地方?」
唐老師:「八字財星非常的弱,比劫破財星又那麼旺,最好從事薪俸的上班族,比較穩當,若從商或偏財性投資,必敗無疑。果真要從商,也必須等到卅七歲以後,成功的機會比較大。身體方面,則必須注意胃腸及腎臟之疾。」
唐老師反覆地強調王先生必須待卅七歲以後才能創業,也提醒王太太必須特別注意孩子身體的健康,有健康的身體才能擁有財富,祇要勤儉,雖無橫財也能致富,命運雖早有註定,祇要順命而為,才不會受命運的折磨。筆者佩服唐老師對本造的評論非常得體、貼切,但節目中唐老師曾有段推論:「令郎今年(丙子)財星明顯,可說財利雙收。」此項推論筆者不以為然。乙丑運丙子年,命運歲地支亥子丑三會北方水,丙火財星逢癸水雲霧蔽日,戊土逢水多土流,無力制比劫,若能躲過破財的險運,已是難得的福報,何來財利雙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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