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993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bnmbnm246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鲜花 x2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考情资讯] 台湾自来水公司102年评价职位人员甄试
台湾自来水公司102年评价职位人员甄试
【原文转自:台湾自来水公司 / 】 更新日期: 2013/4/17 下午 06:50:45
一、报名日期:102年7月11日(星期四)09:00起至7月25日(星期四)18:00止,报名方式一律采网路报名 。

二、笔试日期:102年8月17日(星期六),设置北、中、南、东考区

三、口试(体能测验)日期:预定102年9月23日(星期一)起至9月29日(星期日)

四、报名资格:
(一)国籍:中华民国国籍
(二)性别:不拘
(三)年龄:不限(本公司强制退休年龄为65岁)。
(四)学历:公私立高中(职)以上毕业、高中(职)补习学校结业并经资格考试及格者、士官学校结业比叙高中者。
※详细报名资格与个别资格条件请参考甄试简章。

五、甄试类别、录取名额及甄试方式:
甄试类别

录取名额

甄试方式

技术士操作类

32名

第一试-笔试:
1.共同科目:(一般法律常识、公民、电子计算机概论、国文阅读测验)
2.专业科目:
(1)高中(职)物理化学
(2)基本电学

第二试-口试及体能测验
技术士化验类

4名

第一试-笔试:
1.共同科目(一般法律常识、公民、电子计算机概论、国文阅读测验)
2.专业科目:
(1)高中(职)物理化学
(2)高中(职)分析化学及检验室操作须知

第二试-口试
技术士装修类

24名

第一试-笔试:
1.共同科目(一般法律常识、公民、电子计算机概论、国文阅读测验)
2.专业科目:
(1)高中(职)配管装修
(2)配管与仪器操作原理

第二试-口试及体能测验
技术士工程类

36名

第一试-笔试:
1.共同科目(一般法律常识、公民、电子计算机概论、国文阅读测验)
2.专业科目:
(1)高中(职)土木及水管埋设施工
(2)电脑绘图(AutoCad)

第二试-口试
营运士业务类

19名

第一试-笔试:
1.共同科目(一般法律常识、公民、电子计算机概论、国文阅读测验)
2.专业科目:
(1)企业管理概要
(2)英文

第二试-口试
营运士业务类-抄表人员

18名

第一试-笔试:
1.共同科目(一般法律常识、公民、电子计算机概论、国文阅读测验)
2.专业科目:
(1)企业管理概要
(2)自来水法及台湾自来水公司营业章程

第二试-口试及体能测验
营运士业务类-资讯人员

3名

第一试-笔试:
1.共同科目(一般法律常识、公民、电子计算机概论、国文阅读测验)
2.专业科目:
(1)资讯管理概要
(2)程式设计概要

第二试-口试
营运士行政类

6名

第一试-笔试:
1.共同科目(一般法律常识、公民、电子计算机概论、国文阅读测验)
2.专业科目:
(1)土地法规
(2)民法物权编

第二试-口试
营运士行政类-护理人员

1名

第一试-笔试:
1.共同科目(一般法律常识、公民、电子计算机概论、国文阅读测验)
2.专业科目:
(1)基础医学概要
(2)基本护理学概要

第二试-口试
六、待遇:
录取人员受雇后,依「台湾自来水公司评价职位人员遴选要点」规定,以第四工等第一级起薪(25,930元),嗣后之升等、支薪、调派依台湾自来水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七、简章下载:
甄试简章(Word版)
甄试简章(PDF版)
欲阅读PDF版本请下载安装Adobe Reader 8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04-17 19:06 |
li0419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3Q3Q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新世纪资通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04-23 18:00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2001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