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164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臺灣省長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8 鮮花 x15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考情資訊] 國考新制/網路報名照 明年擬取消上傳
〔記者林恕暉/台北報導〕公務人員初等考試等國考今年實施無紙化作業,考生網路報名須透過上傳照片給監考人員核對身分,但上傳照片卻從「裝可愛生活照」、風景照,到林志玲照片都有,考選部研議明年三月五日起,改以「每天第一節考試簽名」查驗身分。

改每天第一節考試簽名

初考今年實施考生以電腦上傳照片報考後,接獲大批考生詢問電話,許多人也抱怨沒電腦可傳照片。考選部長董保城以「五花八門」形容傳來的照片問題,他說,五萬七千多名報考者中,有一萬多人照片要修改才符合格式,五百多人必須重傳照片,迫使考選部動用八名員工以兩週時間忙「修圖」。

考選部官員說,考生上傳的問題照片,有的切頭、切臉,有的太暗、模糊,有的曝光過度,也有自拍「裝可愛生活照」,還有人拿藝人林志玲等名人照片上傳充數。

董保城說,考選部研議,將改採「每天第一節考試簽名」,簽名時須「具完整可辨識性」,考生也須出示有照片的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駕照、健保卡)查核身分。若有因身分證等照片與本人容貌差異有爭議,如胖瘦、禿頭、化妝變素顏、改髮型時,監考人員可拍照存證;考選部也將建立簽名資料庫,杜絕冒名頂替。

考選部規劃自明年三月五日起報名的地政士、保險代理人考試開始實施,取消電腦上傳照片報名作業;但高普考等大型考試,因涉及外國學歷認證問題,仍需郵寄照片、學歷證件。

考選部也研議修改高普考增額錄取(備取)名額計算方式,將納入當年度高普考同時錄取人數,做為訂定增額錄取(備取)人數的計算方式。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碩網網路娛樂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12-28 23:20 |
h870537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30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謝謝分享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12-28 23:47 |
TJQAZ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鮮花 x28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無言~
簡易東西還有教學還不會用~ 那真不知考上能幹嘛用   若真的不懂也可請教家人、親友或朋友
就直接資格審查不符就好了~   退件,報名未完成!! 不能應試就好了!!
若連這一點電腦不會、也不會請教人,那考上是只會吃飯嗎??   呵呵~表情
我不是瞧不起不會電腦的人,但考上初等委一,最後做久還是會升到委五甚至薦七,電腦都不學一下~~
國家公務人員已會更讓人瞧不起!!
相片不符,應考時當日直接查核,趕出考場@@"   呵呵~ 也是不錯方法!!
不要打我@@"~   我只是覺得還有拿林志玲照片來用,監試人員查核不出來嗎??@@"   呵呵~
我比較會驗身~~   呵呵~   可以找我當志工   查驗其人~   林志玲好像是C CUP~   呵呵~~表情

比我還閒的~ 去考選部亂一下~ 是要資訊還是人工   呵呵~   是要"考選用人"還是"考選吃飯"   呵呵~表情


討論問題歡迎~ 拒絕 惡意貶低人格~
問題無關事及未細看回文的人~
=====
心境~
每個人都有座山~
他人身後有座山,稱"靠山";
我亦有山,而它在我前方,
稱"礙山"~
以前,想要剷平它,但力未逮;
現在呢?? 想輕盈的飛越過它,
越過這座名為人生之"礙山"。
使它爾后為我之"靠山"~~

=====
獻花 x1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12-29 23:30 |
misasa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鮮花 x9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不合規定就退補件啊,
照片又不是多困難的事,簡章沒寫嗎?
不知道政府為什麼處處要妥協當鄉愿,
法治國家搞成這樣.....令人匪夷所思!


獻花 x1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01-01 17:44 |
vikiey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如果連這麼簡單的事情都辦不好,這種人也不要來應試了,考上了只會搞爛整個工作進度,也會讓人詬病,何必呢!!!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01-04 10:48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4602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