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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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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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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一題憲法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總統於立法院解散後,未及舉行立法委員改選便即發布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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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11-11 19:27 |
臺灣省長
數位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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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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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

總統於立法院解散後發布緊急命令,立法院應於三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七日內追認之。但於新任立法委員選舉投票日後發布者,應由新任立法委員於就職後追認之。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碩網網路娛樂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11-12 00:07 |
moca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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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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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

是兩種情況

總統於立法院解散後發布緊急命令,(舊的)立法院應於三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七日內追認之。

但於新任立法委員選舉投票日後發布者,應由"新任"立法委員於就職後追認之。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11-12 00:11 |
misa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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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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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題考點在於"未及舉行立法委員改選"
也就是投票日前就選原任立委(3日集會,7日追認)
投票日後就選新任立委(就職後追認)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11-13 09:38 |
catherine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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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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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我也懂了..感恩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11-21 23: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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