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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情资讯] 公务人员特种考试身心障碍人员考试修正草案
发文日期:中华民国99年8月5日
发文字号:选特三字第0991500668号

主旨:公告公务人员特种考试身心障碍人员考试规则第9条及第13条条文、第3条附表二、附表三应考资格表、第4条附表六、附表七类 科及应试科目表修正草案对照表,请社会各界于预告期间惠示 卓见。


依据:行政程序法第154条。
公告事项: 
一、拟订机关:考选部。
二、拟订依据:公务人员考试法。
三、公务人员特种考试民航人员考试规则第3条及第9条修正草案条文对照表,登载于本部全球资讯网(网址:http://www.moex.gov.tw)「考试法规」下之「「法规草案公告」网页。
四、任何人得于民国99年8月11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向本部特种考试司(地址:台北市文山区试院路1之1号,传真:02-22361340,电子邮件信箱:0125@mail.moex.gov.tw)表示意见。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欧洲 | Posted:2010-08-09 1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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