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3092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pinkrabbit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7 鲜花 x14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民诉]下列有关民事诉讼言词辩论之叙述,何者正确?
下列有关民事诉讼言词辩论之叙述,何者正确?
A.当事人得随时提出攻击、防御方法
B.当事人意图延滞诉讼,或因重大过失,逾时始提出攻击或防御方法,有碍诉讼之终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等待是一种煎熬,
成功是需要努力,
机会是不会等人,
埋怨、藉口都是自找的~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8-05 22:08 |
skybox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4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民诉第197条(责问权)
  当事人对于诉讼程序规定之违背,得提出异议。
但已表示无异议或无异议而就该诉讼有所声明或陈述者,不在此限。   
    前项但书规定,于该诉讼程序之规定,非仅为当事人之利益而设者,不适用之。

因为c并无维护公益之性质(第2项),所以可以适用第1项但书,
即事后不得主张法院之判决违法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150 (by tenpage) | 理由: TKS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8-05 23:52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143382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