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法印
法印和權杖,是道教的法器。明代周思德《上清靈寶濟度大成金書》稱:“夫行靈寶大法, 須得上天玉璽章文,方能洞達杳冥”,“至學之士如遇之,當保愛如性命,不可輕泄”。道 教法印源遠流長,從漢代一直影響到近代。至於權杖,則出現於元代或更早一點,是“行五 雷大法,申發表章,祈睛請雨,止風禱雪,驅役神鬼,掃除妖氣,行符治病,差使符吏”必 須使用的法器。法印和權杖,在過去將宗教視作“四舊”的日子裏,一直被當作迷信用品。
學術界也是一直回避這些歷史文物而不予研究討論,有的更是以“莫名其妙”的鄙夷態度將 其當作廢物而棄之不顧。即使有涉及到它們的,也常常留下誤讀或誤定的遺憾。但是,王育 成以其對人類文化發展歷史的負責的科學態度,實事求是地重新認識和評價了法印和權杖。
“中國古代道教法印是道教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十分罕見的幾與道教歷史相始 終的文化遺物之一”,其中隋代的法印還具有早期雕版印刷術的功能。
至於在法印和權杖中 體現出來的信仰,是民眾與社會環境、現實與理想相矛盾的某種反映, 反映出人類渴望控制自然、駕馭時空、主宰自身命運、消滅各種天災人禍的美好理想”。這 些信仰內容在當時堪稱為“超前意識”,它“從某一角度上說明了人類思想與客觀現實的矛 盾和需要寄託與安慰的心理狀態”。對於這些建築在對法印和權杖作客觀研究基礎上的結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