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尚未
登入
註冊
忘記密碼
搜尋
贊助
贊助本站
數位公仔
紀念T恤
紀念馬克杯
廣告
刊登廣告
廣告價格
線上申請刊登
用雅幣刊登
免費刊登
目前客戶
簡訊
簡訊說明
購買金幣
發送簡訊
預約簡訊
發送記錄
好友通訊
罐頭簡訊
論命
數位論命舘
免費排盤工具
葫蘆墩 優生造命
葫蘆墩 八字命書
影音論命(葫蘆墩)
影音占卜(葫蘆墩)
購買金幣
星座分析
孔明神數
周公解夢
星僑線上論命
娛樂
影 像 行 腳
數 位 造 型
數 位 畫 廊
心 情 日 記
公 益 彩 券
送生日蛋糕
俄羅斯方塊
四 川 省
猜 數 字
比 大 小
泡 泡 龍
許 願 池
萬 年 曆
經 期 計 算
體 重 測 量
音 樂 點 播
衛 星 地 圖
時間戳字幕
男女聊天室
求助
論壇守則
會員等級
會員權限
語法教學
常見問題
最新活動
打工賺雅幣
首頁
新版首頁(全頁)
傳統首頁(全頁)
新版首頁(選單)
傳統首頁(選單)
MyChat 數位男女
命理風水
15
星僑五術軟體
4
葫蘆墩命理網
5
命理問答
9
四柱八字
1
紫微斗數
1
姓名學
手面相
易經占卜
1
風水研討
1
擇日&三式
1
西洋占星
無視論塔羅牌
10
修行&武術
1
中醫研討
五術哈啦
1
電腦資訊
13
硬體討論
5
超頻 & 開箱
3
數位生活
2
PDA 討論
手機討論區
軟體推薦
2
軟體討論
6
Apple 討論
1
Unix-like
網路&防毒
2
程式設計
網站架設
4
電腦教學資源
生活休閒
14
休閒哈啦
7
感情世界
2
上班一族
5
國考&法律
7
生活醫學
4
運動體育
1
單車討論
1
釣魚討論
6
旅遊討論
4
天文觀星
3
攝影分享
8
圖片分享
4
數位影視
2
笑話集錦
3
興趣嗜好
13
文學散文
7
繪圖藝術
1
布袋戲
3
動漫畫討論
3
美食天地
6
理財專區
心理測驗
1
汽、機車
3
寵物園地
模型&手工藝
4
花卉園藝
魔術方塊
獨輪車專區
電玩遊戲
13
遊戲歡樂包
4
CS討論
8
Steam
3
MineCraft
2
東方Project
英雄聯盟LOL
1
單機遊戲
2
WebGame
3
線上遊戲1
6
線上遊戲2
5
電視遊樂器
1
掌上型遊戲
2
模擬器遊戲
1
工商服務
6
虛擬城市
7
好康分享
新品販售
二手拍賣
1
租屋&找屋
工商建議區
1
站務專區
10
最新活動
活動成果
數位造型
心情日記
個人圖庫
新人報到練習
論壇問題建議
1
榮會及電子報討論
-最近版區-
-最近瀏覽-
»
生活休閒
休閒哈啦
感情世界
上班一族
國考&法律
生活醫學
運動體育
單車討論
釣魚討論
旅遊討論
天文觀星
攝影分享
圖片分享
數位影視
笑話集錦
»
國考&法律
法律討論
文苑計劃
資料分享
國考精華區
考取&現職甘苦談
解惑專區
»
解惑專區
»
[法緒]--疑問7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3653
個閱讀者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sudehui
級別:
初露鋒芒
x1
x398
分享:
▼
x
0
[法緒]--疑問7
( B ) 13 關於告訴制度之說明,下列何者正確?
(A) 告訴制度只適用於告訴乃論之罪
(B) 告訴乃論之罪,告訴是刑事訴訟之訴訟條件
(C) 告訴乃論之罪,如無告訴,檢察官即不能進行偵查
(D) 刑事訴訟法規定,告訴有客觀不可分效力
C的選項是那裡不對?
( C ) 24 下列關於第三審上訴之敘述,何者正確?
(A) 對於簡易訴訟程序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50 (by tenpage) | 理由:
TKS
「通過理想家庭,實現世界和平」
「天下一家,和平從你我開始」
【完全侍奉彌賽亞,建設地上天國】
統一教敬上
x
2
[樓 主]
From:台灣台灣大哥大 |
Posted:
2009-12-16 21:32 |
dancemusic
級別:
小人物
x0
x70
分享:
▲
▼
( B ) 13 關於告訴制度之說明,下列何者正確?
(A) 告訴制度只適用於告訴乃論之罪
(B) 告訴乃論之罪,告訴是刑事訴訟之訴訟條件
(C) 告訴乃論之罪,如無告訴,檢察官即不能進行偵查
(D) 刑事訴訟法規定,告訴有客觀不可分效力
檢察官之偵察權為主動
刑訴第228條規定,檢察官因告訴、告發、自首或其他情事知有犯罪嫌疑者,應即開始偵查
也就是若無告訴
檢察官知道有犯罪嫌疑者也會主動開始偵查
( C ) 24 下列關於第三審上訴之敘述,何者正確?
(A) 對於簡易訴訟程序之第二審判決,若其上訴利益逾第466條所定之額數者,當事人即得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B) 對於簡易訴訟程序之第二審判決,提起第三審上訴,須經最高法院之許可
(C) 對於通常程序之第二審判決,以其判決不備理由而提起第三審上訴者,不須經最高法院之許可
(D) 第三審之判決,原則上不經言詞辯論為之
(A)民訴第436條之2--僅得以其適用法規顯有錯誤為理由
(B)民訴第436條之3--以訴事件所涉及之法律見解具有原則上之重要性者為限,非均須最高法院許可
(D)民訴第474條--第三審判決應經言詞辯論為之..以言詞辯論為原則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150 (by tenpage) | 理由:
TKS
x
3
[1 樓]
From:台灣新世紀資通 |
Posted:
2009-12-16 23:11 |
elthine
級別:
小人物
x0
x7
分享:
▲
( B ) 34 下列何人不屬於依法律規定而得取得動產所有權?
(A) 漂流物拾得人 (B) 遺失物先發現人
(C) 無主物先占人 (D) 埋藏物先發現人
民810:拾得漂流物、沈沒物或其他因自然力而脫離他人占有之物者,準用關於拾得遺失物之規定。
若依民法第810條之規定,漂流物之拾得準用拾得遺失物之規定,為何A答案不對?而B又是什麼原因而正確?
==>這題答案是B吧....也就是B是錯的,其錯誤的理由只是文字上的錯...因為遺失物是"拾得"而非"發現".....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100 (by tenpage) | 理由:
TKS
x
2
[2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
2009-12-16 23:42 |
MyChat 數位男女
»
解惑專區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147378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