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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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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我遇到瓶頸了,怎麼辦?
  我出社會以來被雇主剝削短給工資機率高達近百分百,告到勞工局只是受到二次傷害,勞工局完全站在雇主那邊,不守法的要我自認倒霉,不管是台中市勞工局或台中縣都一樣,我告他地檢署也沒用,不管證據再明確,例如雇主坦承犯刑,或我有錄到音證明雇主有違法,但勞工局和台中地檢署檢察長及檢察官就是偏要違法包疪雇主,就算我向行政院、總統府、監察院檢舉也沒用,他們就是偏要不作為的包疪這些違法的官員,害的我不敢去工作,3年了,我28歲到31歲這三年沒在工作,不斷檢舉卻到處碰壁,這是第一大瓶頸。
  接下來因為我有多次告人的經驗,所以我深知測謊原來是沒證據力的,但勞工局及勞委會明明是主管機關,所以有防犯及監督雇主義務竟不防犯及監督還有臉領人民薪水,使得我只有自立救濟,為了不被欺負,非事都能有證據,所以我找工作特別小心,因深怕又去作白工,及被欺負,例如被殺。因為我知道台灣職場有很多被欺負、被殺、領不到應有工資、受傷得不到雇主賠償情形,所以我特別小心找工作,例如我要求雇主應保障我的權益所以所有承諾及過程都需保留證據,例如我要求起初說好的待遇要公證,工作情形也要有錄影音記錄即時連線到其他有公信力的機關存檔,以利將來發生事情時能還原事實真相。但我找不到啊,怎麼辦?不公證,將來要是上法院,又沒證據法官怎麼能判我贏呢?明明是我對,也可能因為對方說謊或找人作偽證而使法官判我輸啊,例如工作場所發生的打架或殺人好了,我發現工作場所常有打架和殺人的情形發生,因為無法還原事實真相,使得受害的一方因證據不足,無法得到應有的法律保障,這合理嗎?還有我向政府要求發防身甲給我穿,因為職場動不動就是打死人的情形,我怕我不穿要是遇變態同事拿刀捅我我會沒命。但政府就是不發啊,怎麼辦?我要求雇主先發一天薪水給我,我才工作,發一天我才作一天,但是雇主像是吃定勞工似的,偏要我作一個月才發給我,不然就是沒勞健保的那種才要我作,那怎麼辦?政府都不防犯,到時我去檢舉也沒用,雇主只要死不承認,我也沒證據證明雇主有違法啊,大家說該怎麼辦才好?

以下是台灣到處是殺人魔在職場隨機殺人的證據:

到寵物店工作馬上被老闆娘及其他員工淩虐至死


叫起床工作 動手殺同事


igPcQJ85LhY
> 以上影片是緯來綜合台的不可思議節目提到最近新聞報導接二連三出現毀屍刑案。像有一起案件也是很荒謬,就是有個水電工人,因被懷疑偷錢,結果被他的同事、老闆活活打死的案件。

講到這裡,我就要我之前寫的文章「政府高官及立委瀆職使台灣到處是殺人魔在隨機殺人,特別是職場隨機殺人,請大家立即凸顯及連署推動立法防犯。」讓大家看看,內容有很多這社會最可怕的一面幾乎天天發生但政府、立委卻瀆職不防犯及監督:

政府高官及立委瀆職使台灣到處是殺人魔在隨機殺人,特別是職場隨機殺人,請大家立即凸顯及連署推動立法防犯。

我認為非防犯的理由如下:
因為我發現全世界,包括台灣到處是殺人魔在隨機殺人,且能輕易逍遙法外,所以我非告訴大家不可。我舉例:
  我常在工作時,及走在路上就被同事、雇主、路人挑釁、欺負、羞辱、恐嚇,生命嚴重受到威脅,所以我發現及明白這個社會的可怕。
  「民主法治的最基本原則就是建立在對人性不信任基礎上,需假設每個人都是洪水猛獸般處處提防及監督。」但我們政府卻沒這麼作。使得人殺人,人欺負人的悲劇不斷發生,且無法防犯,及無法破案。
  治安敗壞,常看新聞有人明明無身仇大恨,只是發生點口角就把人殺掉的,還有世上竟有殺人魔這種心理變態者。且只要在沒錄影畫面及沒人看到的地方下手殺人就極易逍遙法外,這實在可怕,嚇的我不敢去工作,也不敢到人少的地方因為怕被殺。例如我看小潘潘主持的不可思議的世界節目就看到有軍史館姦殺案,軍人把景美女中女子勒死,在把錄影畫面洗掉,就沒證據找到兇手,要不是兇手自己認罪,根本就破不了案,其他還有小刀刺心藏血也沒流到兇手身上,只要把兇器藏起來,或把指紋擦掉就沒證據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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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歐洲 | Posted:2009-10-25 04:49 |
black54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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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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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在世界哪一個國家 都是這樣的
在大陸殺人更簡單 殺了更難被找到
只是我們身在台灣所以會覺得好像台灣特別嚴重
單就台灣來說
我覺得法律真的是太誇張了
擺明保護有錢人 窮人就該死
最明顯的就是車禍官司
有錢的公子哥撞到窮人 要賠多少?!
窮的人生活上已經有困難了被有錢人這麼一撞變的更慘
但是窮人沒錢找律師 只能讓有錢人的律師和法官來決定該賠多少
免費的律師是不會幫上窮人什麼忙的各位放心
最後窮人拿不到什麼錢 生計更加困難 除了絕路還能讓窮人走哪一條路
國父 孫中山 創立民國的理念一自由 平等 博愛
現在卻是一氾濫 特權 殘害
看看有錢人家的小孩 和窮人的小孩
舉例 某某人兒子在當兵期間還為自己父親選舉站台
明顯犯了 軍法 政治中立
結果因為他老爸 他享有特權無罪軍方還主動幫她找藉口
今天如果是窮人的小孩我可以擺明說他死定了
這就是台灣
政府的口號都是騙人的
前人的血汗努力被後人肆意踐踏
什麼民主自由
大家都要權力卻不盡義務
結果就是這樣
法律越判越輕
殺人不用償命
搶劫強姦隨便關個幾年就出來了
貪污還有人認為是沒有罪的
這些人犯罪被放出來後有誰肯接納他們
今天如果你是老闆你敢用他們嗎?!
他們找不到工作沒有錢怎麼辦?
只好再繼續犯罪等著吃免錢飯
惡性循環
連我在真的沒辦法的時候都想說乾脆去犯罪好了
反正被抓到就吃免錢飯 沒被抓到就算自己好運
要不是宗教的信念阻止我
自我的理智和羞恥心困擾我
我可能也早就去犯案了
但是每個人都是不同的
有人可以自我把持有人不行
自己的想法不代表別人也有相同想法
自己的做法不代表別人也有相同做法
現在已經是世風日下 人心不古
吸引外國觀光客最大的居然是一檳榔西施
脫越多越吸引人
對於真正美麗的台灣自然資源
大家卻任意破壞任憑消失
等到自然反撲還要去怪別人
各位在做任何事的時候是否會去想自己做的是會對別人和自己有什麼影響?!
今天我害人明天人害我
今天我殺人明天人殺我
生在這個時代 是不願意 也是沒辦法
開版大大也不用想太多給自己太大的壓力
否則心理很容易生病
即便自己想再多 又有何用?!
世界也不會因此而改變
能改變的只有自己的想法和行為
自己可以不認同現實但是必須去接受現實
發生的事就是發生了
會發生的事也無力去阻止
為了生活去做好自己該做的事
做自己就好
在台灣 窮就該死
如果不想繼續下去
就是想正當辦法賺錢改變自己
讓自己有錢不再受制於現況

以上純屬個人看法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0-25 09:03 |
jayliu31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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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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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人心真的很險惡

不但殺動物還要殺人

而且殺人的手段也很兇殘

真是不可取

以前的人心也比較寬容

現在也不同了

真是人心難測呀!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台灣固網 | Posted:2009-10-25 13:34 |
天母小飛俠 葫蘆墩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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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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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 有那樣嚴重嗎?可能是整體教育出了點問題有關吧 要先從小的教育做起 才是根本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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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0-27 1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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