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3095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sensenli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求助] 關於假扣押(拜託各位法律高手回答一下)
簡略敘述事件:


之前在一間網路軟體公司上班, 招收會員架設網站(可是我只是個櫃台小姐)

後來老闆涉嫌掏空,所以很慘的事公司的同事都被告上法院

事情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歐洲 | Posted:2009-08-28 11:08 |
≡櫻桃≡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7 鮮花 x100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民事訴訟法規定於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因已無保全之必要,債務人得聲請撤銷假扣押之裁定:

本案尚未繫屬者,命假扣押之法院應依債務人之聲請,命債權人於一定期間內起訴(民事訴訟法第529條),
以便確定債權人之請求權是否存在。債權人不於法院所定期間內起訴者,債務人得聲請命假扣押之法院撤銷
假扣押裁定。又所謂起訴係指提起給付之訴而言(最高法院65年台抗第44號判例),倘提起確認之訴,不得
認為已於裁定之期間起訴。
假扣押之原因消滅或其他命假扣押之情事變更者(例如因清償、抵銷或其他由歸於消滅經本案判決認其請求不
存在等)。債務人陳明可供法院所定之擔保或將請求之標的提存者,此時假扣押之原因已不存在,無為假扣押之
必要,故債務人得聲請撤銷假扣押裁定(民事訴訟法第530 條)。又假扣押之裁定,經裁定撤銷確定後,得提出
裁定正本聲請撤銷假扣押執行。使法院除去已為之執行處分,回復未執行之狀態(實務上,法院多會以電話通知
債務人自行除去封條)。


-----------------------------------------------------------
撤銷假扣押、假處分之裁定及撤回假扣押、假處分之執行 :

u 聲請:要撤銷假扣押、假處分的裁定,必須向法院民事庭聲請。要撤回假扣押、假處分的執行,則向民事執行處
          聲請。

u 反擔保:債務人可提供反擔保,聲請民事執行處撤銷假扣押之執行。但是有別人併案時,假扣押還不能啟封。
             關於假處分,原則上不許債務人提供反擔保而撤銷假處分。假執行的反擔保必須在假執行實施之前
             提出才可以。

u 限期起訴:債務人的財產被扣押後,可聲請法院民事庭裁定,命債權人限期起訴。如不起訴,債務人就可再聲請
               民事庭裁定撤銷假扣押或假處分,裁定確定後才向民事執行處聲請啟封。切勿默無反應,任它扣押
               好幾年,無法處分被扣押的財產,影響自己的權利。

u 判決確定:債權人勝訴時,可以聲請民事執行處拍賣。如果敗訴時,債務人就要向民事庭聲請裁定撤銷假扣押
               假處分,裁定確定後,再向民事執行處聲請塗銷查封登記。

u 債權人提存擔保金後未能實施查封前和解,要領回所提存的擔保金時,可向民事執行處聲請發給未執行證明,
  以便向提存所領回擔保金。沒有這個證明書,提存所不准發回擔保金。

u 假扣押、假處分以後,債務人可隨時與債權人和解,而後由債權人具狀向民事執行處聲請撤回假扣押或假處分
   之執行,塗銷查封登記。聲請狀上所蓋印章,必須與原來聲請假扣押、假處分的印章相同。如果遺失該印章,
   則應提出印鑑證明,或者帶身分證親自來民事執行處聲請。債務人無權聲請塗銷查封登記,除非假扣押、
   假處分已經被民事庭裁定撤銷,債務人才可拿這個撤銷的裁定,聲請塗銷查封登記。


以上是我問我的朋友的...不是我想的...純粹想幫這位大大的忙,不用給我獎勵喔!!


[ 此文章被skyashi在2009-08-30 09:47重新編輯 ]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150 (by q8791042) | 理由: 感謝題問


堅定的信念,能讓平凡的人,做不平凡的事。

佛在靈山莫遠求,靈山只在汝心頭;
人人有個靈山塔,好向靈山塔下修。
禪悟就是認識自心的本性,佛性本來具備,
一切現成,非由外襲,亦非他處可得;
自家有寶藏,一心即佛性,
正如空中白雲,不是釘上去的,亦非懸空掛著的。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8-30 09:39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118308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