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698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f99314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14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求助] 關於:時效取得
時效取得

768  7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 | Posted:2009-07-02 00:06 |
amidapower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依新修法:768_占有之時,惡意或有過失
769_亦同!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100 (by 12191219) | 理由: 謝謝解答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9-07-02 00:23 |
小嚴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3 鮮花 x36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依768之1---768惡意

768之1
以所有之意思,五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之動產,而其占有之始
為善意並無過失者,取得其所有權。

依770---769惡意

770
以所有之意思,十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未登記之不動產,而其
占有之始為善意並無過失者,得請求登記為所有人

表情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100 (by 12191219) | 理由: 謝謝補充解答


-----------------------------------------------------------------------------------------
蔣經國先生---風雨的阻擋,環境的橫逆,'往往是弱者消極的失敗的藉口,卻是勇者奮發自勵成功的磨練。


獻花 x1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臺北市 | Posted:2009-07-02 17:03 |
blues004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3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768 (動產所有權之取得時效) -->惡意
以所有之意思,十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之動產,取得其所有權。

768之1(動產所有權之取得時效-善意)
以所有之意思,五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之動產,而其占有之始
為善意並無過失者,取得其所有權。

769(不動產所有權取得之長期時效)-惡意
以所有之意思,廿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未登記之不動產,得請求登記為所有人
如:甲出國21年,甲的土地被乙所占有20年,則乙可向法院申請登記為所有人,但甲若有登記
乙則只可向法院申請地上權,並付甲地租
770(不動產所有權取得之短期時效)-善意
以所有之意思,十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未登記之不動產,而其
占有之始為善意並無過失者,得請求登記為所有人

和平占有:即占有人非以強暴脅迫取得或維持占有而言
公然占有:即占有人非以隱藏之方法為占有,占有是否公然,應依一般社會,交易觀念判斷之
占有:占有指對於物有事實上管領力,例如:甲在海灘散步,看見一個貝殼,撿起來,放入口袋,故
甲->占有此貝殼

結論:時效效長的話為惡意。時效短為善意
看題目說的是動產還是不動產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100 (by 12191219) | 理由: 謝謝補充解答


獻花 x2 回到頂端 [3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7-02 23:16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7404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