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439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worldpeace28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鮮花 x3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經濟學]IS&LM
1.
C=10+0.9Yd
T=0.3Y
R=400
I=495-18.5i
G=800
L=300-10i+0.1Y
M=600
(註:Yd=Y-T+R)
(一)導出IS、LM方程式,並求均衡所得及利率 Y=4100 i=8
(二)若依(一)之結論,稅率降為0.285,對均衡所得與利率有何影響?Y=4200 i=12%


2.
(一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 | Posted:2009-06-11 07:41 |
misboy0522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 鮮花 x6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如果經濟體系位於IS 曲線上,但不在LM 曲線上,則:
(A) 財貨市場均衡,貨幣市場不均衡
(B) 貨幣與債券市場均衡,財貨市場不均衡
x(C) 貨幣與財貨市場均衡,債券市場不均衡
x(D) 貨幣、債券與財貨市場皆不均衡


你的答案(B) 個人覺得為A   本題為經濟部辦理台電公司及中油公司九十三年新進職員甄試試題
===============================================

122. 如果經濟體系位於LM曲線上,但不在IS曲線上,則我們可以知道:

  (A)財貨市心場均衡但貨幣市場則否

  (B)貨幣市場與債券市場均衡但財貨市場則否

  X (C)貨幣市場與財貨市場均衡但債券市場則否

  X(D)貨幣市場、債券市場與財貨市場皆不均衡。               "

就是B啦               本題為網路找
============================

商品市場取得均衡下,決定了IS曲線;在貨幣市場均衡下,決定了LM曲線

IS 代表了物品市場的均衡,LM 代表了貨幣市場的均衡,把 IS 及 LM 放在一起

IS-LM 模型中LM 用的是名目利率

商品市場(IS曲線):乃指商品市場達均衡時,實質所得y與利率i的組合軌跡。
貨幣市場(LM曲線):乃指貨幣市場達均衡時,實質所得y與利率i的組合軌跡。
外匯市場(BP曲線):乃指一國國際收支達平衡時,實質所得y與利率i的組合軌跡。 一般為簡化分析,假設BP為水平線,代表資本為完全移動。

因為Walras Law 因素,因此可以少分析一個市場債券市場 C錯
貨幣、債券與財貨市場皆不均衡 D錯 Walras Law<- 必定有n-1市場均衡

請不要相信題庫的答案 就是正確的....

有時候可能題目出錯 變送分題 或其他因素(解題者不想每人都滿分...)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200 (by 大麗絲) | 理由: 謝謝解答!


也許政治亂象只是一場作秀 看的人是傻子 你可以選擇不看 但作秀的人搞垮經濟 就真的令人髮指
獻花 x2 回到頂端 [1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6-15 23:08 |
misboy0522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 鮮花 x6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4.
名目利率
凱因斯所主張均衡名目利率由貨幣市場的供給與需求來決定。 凱因斯假設人們的財富只包括貨幣及債券。 貨幣定義中的項目只有流動性極高的現金和支票存款


實質利率=名目利率/物價.

檢視實質利率(r)與產出水準(Y)之間的關係,以IS-LM 較適合;若探討物價水
準(P)或通貨膨脹(拍 ),則採AD-AS 較恰當


也許政治亂象只是一場作秀 看的人是傻子 你可以選擇不看 但作秀的人搞垮經濟 就真的令人髮指
獻花 x1 回到頂端 [2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6-15 23:18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142233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