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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st85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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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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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大意]~~
某烟酒公司会计室人员于某天中午休息时.潜入昌库搬走2箱金门高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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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 | Posted:2008-11-25 17:16 |
Len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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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有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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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室人员应该算是窃盗罪

仓库人员->侵占罪

不知有无解答错误 表情


﹒°.﹒‧° ﹒°.﹒‧° ‧°☆∴°﹒°.﹒‧°
      ╭~~*╮ (((((   
      /( '-' ) (' .' )﹒
       /■ ..../■  
____________√√ ...√√_______ 
○oo。海水...捉住幸福ㄉ尾巴○oo。
   ○oo。我把遗憾留在昨天
      因为人生总是向前行○oo。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8-11-25 22:37 |
radish.ly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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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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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的定意: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

仓库的酒并非犯案人员所持有他人之物, 所以不符合侵占罪的定义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8-11-27 02:46 |
kist85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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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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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大的解答~

原来还是有差异的后~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11-28 09:49 |
黄明
数位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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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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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窃盗罪与侵占罪,还是有差异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2008-12-10 05: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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