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下面是引用gn00190851於2008-11-08 17:18發表的 買賣的疑惑?: 請為各位大大:甲擅自出賣丙的鋼琴給乙,並將鋼琴交付予乙了,該鋼琴交付乙後,因地震全毀。請問:(1)甲和乙的法律關係?(2)甲得否請求乙支付價金,乙如為善意和惡意,有何不同。?。
下面是引用chaodetest於2008-11-11 02:36發表的 : 好久沒上來看看了,呵呵!我來提一下我的看法,如果有不同看法,歡迎不吝指教:1.甲和乙的法律關係﹖Ans:我想,首先要先有一個概念,處分可分為:法律行為及事實行為﹗事實行為沒啥好說的,而法律行為又可分為負擔行為(也就是我們一般說的債權行為)及處分行為(物權行為跟準物權行為)。.......
下面是引用arelier於2008-11-11 14:29(6樓)發表的 : 要注意唷..... 民87通謀虛偽自有無效之規定,與民88 的意思表示內容或資格、物之性質錯誤而得撤銷之規定不同,勿引用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