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887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rudy007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845 鮮花 x124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分享] 2. 低調做人高調做事 (謙卑處世人常在)
第一章 在姿態上要低調 <謙卑處世人常在> 表情

  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態,一副得意忘形的面孔,一副頤指氣使的神情,一副專橫跋扈的氣勢……
以這種傲慢的姿態處世,遲早會失敗。

  社會的門楣有高有低,只有以謙卑的姿態行走其間,才能順利通過所有的門庭。

  羊祜出身于官宦世家,是東漢蔡邕的外孫,晉景帝司馬師的獻皇後的同母弟。但他為人清廉謙恭,毫無官宦人家奢侈驕橫的惡習。

  他年輕時曾被薦舉為上計吏,州官四次征闢他為從事、秀才,五府也請他做官,他都謝絕。有人把他比做孔子最喜歡的學生——謙恭好學的顏回。曹爽專權時,曾任用他和王沈。王沈興高采烈地勸他一起應命就職,羊祜卻淡淡地回答︰"委身侍奉別人,談何容易!"後來曹爽被誅,王沈因為是他的屬官而免職。王沈對羊祜說︰"我應該常常記住你以前說的話。"羊祜听了,並不夸耀自己有先見之明,說︰"這不是預先能想到的。"

  晉武帝司馬炎稱帝後,因為羊祜有輔助之功,被任命為中軍將軍,加官散騎常侍,封為郡公,食邑三千戶。但他堅持辭讓,于是由原爵晉升為侯,其間設置郎中令,備設九官之職。他對于王佑、賈充、裴秀等前朝有名望的大臣,總是十分謙讓,不敢屬其上。

  後來因為他都督荊州諸軍事等功勞,加官到車騎將軍,地位與三公相同,但他上表堅決推辭,說︰"我入仕才十幾年,就佔據顯要的位置,因此日日夜夜為自己的高位戰戰兢兢,把榮華當作憂患。我身為外戚,事事都踫到好運,應該警誡受到過分的寵愛。但陛下屢屢降下詔書,給我太多的榮耀,使我怎麼能承受?怎麼能心安?現在有不少才德之士,如光祿大夫李熹高風亮節,魯藝潔身寡欲,李胤清廉樸素,都沒有獲得高位,而我無能無德,地位卻超過他們,這怎麼能平息天下人的怨憤呢?因此乞望皇上收回成命!"但是皇帝沒有同意。

  晉武帝咸寧三年,皇帝又封羊祜為南城侯,羊祜堅辭不受。羊祜每次晉升,常常辭讓,態度懇切,因此名聲遠播,朝野人士都對他推崇備至,以至認為應居宰相的高位。晉武帝當時正想兼並東吳,要倚仗羊祜承擔平定江南的大任,所以此事被擱置下來。羊祜歷職二朝,掌握機要大權,但他本人對于權勢卻從不鑽營。他籌劃的良計妙策和議論的稿子,過後都焚毀,所以世人不知道其中的內容。凡是他所推薦而晉升的人,他從不張揚,被推薦者也不知道是羊祜薦舉的。有人認為羊祜過于縝密了,他說︰"這是什麼話啊!古人的訓誡︰入朝與君王促膝談心,出朝則佯稱不知——這我還恐怕做不到呢!不能舉賢任能,有愧于知人之難啊!況且在朝廷簽署任命,官員到私門拜謝,這是我所不取的。"

  羊祜平時清廉儉樸,衣被都用素布,得到的俸祿全拿來周濟族人,或者賞賜給軍士,家無余財。臨終留下遺言,不讓把南城侯印放進棺柩。他的外甥齊王司馬攸上表陳述羊祜妻不願按侯爵級別殮葬羊祜的想法時,晉武帝便下詔說︰"羊祜一向謙讓,志不可奪。身雖死,謙讓的美德卻仍然存在,遺操更加感人。這就是古代的伯夷、叔齊之所以被稱為賢人,季子之所以保全名節的原因啊!現在我允許恢復原來的封爵,用以表彰他的高尚美德。"

  羊祜是成功的,上至一國之主,下至黎民百姓,都對他表示敬佩。羊祜的參佐們贊揚他德高而卑謙,位尊而謙恭。


  人生智慧   表情
  謙卑是一種智慧,是為人處世的黃金法則,懂得謙卑的人,必將得到人們的尊重,受到世人的敬仰。


"低調做人高調做事"完整連載,請參考   表情    
喵與兔的窩:
http://tw.myblog.yaho...rry-lara



【心得感想】
最近瀏覽網路文章,偶然發現一個很棒的部落格,
裡頭網羅各式各樣的文章及心情日記等...
其中最值得推薦的是"劍橋家訓"篇..
篇篇生動.深入淺出,
充分發揮出,小故事.大啟發的人生道理!
在此分享給有小孩的家長,
或需要的好友...
請記得抽空去參考看看喔!!


[ 此文章被rudy007在2008-09-13 16:03重新編輯 ]



有錢最好、有閒更好、有錢有閒更加好、有錢來買閒、有閒挖鼻孔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8-09-13 15:37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7902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