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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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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各位大大幫幫忙
話說幾十年錢 父母買了一塊土地 在我門家隔壁 但是一些疏失 土地的所有權被別人搶走(變成她們的)
那塊土地 本來 要拿來種菜用的 剛開始搶土地的地主是拿來種菜
但是最近她們在這裡蓋了鐵皮屋 每天找胡群狗黨 來這裡飲酒作樂 快要變成蛇窩了
可是 最生氣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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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8-07-03 19:41 |
我愛布布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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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買了一塊土地 在我門家隔壁 但是一些疏失 土地的所有權被別人搶走(變成她們的)

意思是"賣賣雙方未辦理土地所有權登記"? 表情

如果有權狀(土地所有權)
可依767訴請拆屋還地 表情

如果沒有權狀
那就是債權債務問題
只能訴請相對人(當初賣地的人)履行契約或損害賠償 表情



我家前面的庭院 是 我門的土地 我媽不封起來 是要給其他鄰居方便


如果確定空地所有權是你們的
最好做簡易圍籬
否則時日久了可能變成既成道路
一般要申請廢道
公所及縣政府很難准許(除非很明顯旁邊有其他道路)


不行~作廢~駁回
放肆~無理~大膽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07-05 13:43 |
小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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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我愛布布於2008-07-05 13:43發表的 :
意思是"賣賣雙方未辦理土地所有權登記"? 表情

如果有權狀(土地所有權)
可依767訴請拆屋還地 表情

如果沒有權狀那就是債權債務問題
只能訴請相對人(當初賣地的人)履行契約或損害賠償 表情

如果沒有權狀....
其實, 我是認為還有一個確認訴訟...
確認那塊地是你家的, 然後再去登記(因為....不動產物權,........ ,非經登記不生效力)
你說那塊地是你家的, 問題是若沒登記過, 則表示自始就不是你家的地,
怎麼像....."我愛布布"說的, 告他拆屋還地

法諺: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你想要打贏這場官司,就得證明那塊地是你家的
沒有證據,就沒有任何的勝算,不如別告... 以免還要出敗訴費用.

另外,剛剛想到,去翻了法條,然後發現....
民法796 土地所有人建築房屋逾越疆界者,鄰地所有人如知其越界而不即提出異議,不得請求移去或變更其建築物.(這個"即"是指即時,當場)
若這樣講的話,應該沒機會了
建議你還是找律師看看,畢竟律師比較專業或許......有辦法打贏這場官司.


[ 此文章被小晏在2008-07-08 09:43重新編輯 ]


真正的艱難之旅才要開始,披荊斬棘勢在必行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8-07-07 20: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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