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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卡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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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大意]97年初等考 法学大意题目(科别:人事行政、经建行政、政风) 请各位大大帮帮我~~
请问第25题:
甲二十岁,无故殺人。甲主张,于少年时期因病失聪,语言能力也受到影响,以致于情绪容易冲动。问如何评价甲的行为?
(A)属于喑哑人的行为,必须减轻处罚
(B)属于喑哑人的行为,得减轻处罚
(C)不属于喑哑人的行为,但属于心智缺陷,必须减轻处罚
(D)不属于喑哑人的行为,而且无须减轻处罚
答案是D~我选的是B~~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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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文章被卡卡兔在2008-06-23 23:09重新编辑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8-06-22 00:01 |
lfu70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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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卡卡兔于2008-06-22 00:01发表的 请教97年初等考 法学大意题目(科别:人事行政、经建行政、政风) 请各位大大帮帮我~~:
请问第25题:
甲二十岁,无故殺人。甲主张,于少年时期因病失聪,语言能力也受到影响,以致于情绪容易冲动。问如何评价甲的行为?
(A)属于喑哑人的行为,必须减轻处罚
(B)属于喑哑人的行为,得减轻处罚
(C)不属于喑哑人的行为,但属于心智缺陷,必须减轻处罚
.......


第一题的部份...
喑哑人是指听力根语言能力的完全丧失,依题所示语言能力受影响,并未丧失,故不适用刑法20条

第二题的部份...我不太会...节录东海大学法律学系某年的题答,以供参考,
债权让与因当事人间之合意即告成立,又该债权并未有民法294条不得让与之事由,故于乙丙间让与合意时债
权即告移转,而丙取得对甲之债权。民法297条,该债权让与未经乙或丙通知甲,则对甲不生效力。
因此未经通知...或许只是甲得依此对抗...债权让与在合意时即生效...
原始网址http://www.scu.edu.tw/lex/simexam...s/civillaw.doc
再者,可以去查查297条的法律另有规定情形,本题似有迟延给付或债务不履行之情形...是否属例外规定?
总言之,这题不是很确定,请其他高手提供意见..

第三题的部份...
人行道上设摊即属违法之情形,因此之租赁契约因违法而无效,民法第71条参照...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2008-06-22 08:15 |
陈昱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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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卡卡兔于2008-06-22 00:01发表的 请教97年初等考 法学大意题目(科别:人事行政、经建行政、政风) 请各位大大帮帮我~~:
请问第25题:
甲二十岁,无故殺人。甲主张,于少年时期因病失聪,语言能力也受到影响,以致于情绪容易冲动。问如何评价甲的行为?
(A)属于喑哑人的行为,必须减轻处罚
(B)属于喑哑人的行为,得减轻处罚
(C)不属于喑哑人的行为,但属于心智缺陷,必须减轻处罚
.......


第二题

民法第294条规定

债权人得将债权让与于第三人

所以债权让与效力是无须甲的同意,是让与即生效力.

而民法第297条规定
债权之让与,非经让与人或受让人通知债务人,对于债务人不生效力。

所以如果要对债务人产生效力,就必须通知债务人.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2008-06-23 08:29 |
赛柏拉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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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8-06-30 14:18 |
皇甫珑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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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1-2F brother ans,push.........


yamasaki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教育部 | Posted:2011-04-27 09:32 |
hihi2233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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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教育部 | Posted:2011-06-27 13:44 |
筱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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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题的喑哑人司法院有解释,老师上课说过的是『系指自出生及自幼喑哑者而言』自幼则是指七岁以下,故题中的甲并不能主张其为喑哑人得减轻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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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6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6-27 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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