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6925 個閱讀者
 
<<   1   2   3   4   5  下頁 >>(共 9 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志公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10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鬼話] 聊齋誌異


作者簡介

蒲松齡,字留仙,號柳泉居士,世稱聊齋先生。明末清初人,籍貫山東淄川,早年有文氣,聞名一時,但是一生未曾中舉,到了晚年才考上貢生。蒲松齡一生刻苦好學,有人稱讚他:「觀書如月,運筆成風。」蒲松齡最有名的作品為《聊齋誌異》,對仙、怪、鬼、狐的描寫深入而生動,具有豐富的想像力,是中國最有名的神怪小說。雖然寫的是神怪,其中亦不乏對社會的不滿,因此許多作品都充滿憤世疾俗的意味,著作除了聊齋誌異,還有散文、詩賦、詞曲等。


內容簡介

一部偉大的作品,能讓人再三玩味而不感到厭倦,《聊齋誌異》中的仙、怪、鬼、狐,各有不同的特性,例如有惹人憐愛的聶小倩,也有一心只想害人的夜叉,作者蒲松齡運用豐富的想像力,建構出偉大的神怪小說巨著《聊齋誌異》,內容豐富,值得大眾細細品味。

《聊齋誌異》是中國歷史上著名「鬼故事書」,亦是一部膾炙人口的文言短篇小說。清蒲松齡採唐人傳奇之筆調,取六朝志怪之題材,將民間傳說和鄉野傳寄整理改編成四百多篇集合的一部著作。內容豐富多樣,除小說之外,還有筆記、雜文和寓言故事等。

《聊齋誌異》刻畫社會黑暗、科舉制度的問題與人心的醜惡,所以表面上是「談狐說鬼」的傳奇彙集,實則為作者對社會現實不公和失望的宣洩與寄託。作者藉《聊齋誌異》譏諷世澆薄,抒發個人生平之感慨。其卷首自誌曰:「子夜熒熒,燈昏欲蕊;蕭齋瑟瑟,案冷凝冰。集腋為裘,妄續幽冥之錄;浮白載筆,僅成孤憤之書。寄託如此,亦足悲矣。」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4-12-30 02:46 |
志公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10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聊齋自志


  披蘿帶荔,三閭氏感而為騷;牛鬼蛇神,長爪郎吟而成癖。自鳴天籟,不擇好音,有由然矣。松落落秋螢之火,魑魅爭光;逐逐野馬之塵,罔兩見笑。才非干寶,雅愛搜神;情類黃州,喜人談鬼。聞則命筆,遂以成編。久之,四方同人,又以郵筒相寄,因而物以好聚,所積益夥。甚者:人非化外,事或奇於斷髮之鄉;睫在眼前,怪有過于飛頭之國。遄飛逸興,狂固難辭;永托曠懷,癡且不諱。展如之人,得毋向我胡盧耶?然五父衢頭,或涉濫聽;而三生石上,頗悟前因。放縱之言,有未可概以人廢者。

  松懸弧時,先大人夢一病瘠瞿曇,偏袒入室,藥膏如錢,圓粘乳際。寤而松生,果符墨志。且也:少羸多病,長命不猶。門庭之淒寂,則冷淡如僧;筆墨之耕耘,則蕭條似缽。每搔頭自念:勿亦面壁人果是吾前身耶?蓋有漏根因,未結人天之果;而隨風蕩墮,竟成藩溷之花。茫茫六道,何可謂無其理哉!獨是子夜熒熒,燈昏欲蕊;蕭齋瑟瑟,案冷疑冰。集腋為裘,妄續幽冥之錄;浮白載筆,僅成孤憤之書;寄托如此,亦足悲矣!嗟乎!驚霜寒雀,抱樹無溫;吊月秋蟲,偎闌自熱。知我者,其在青林黑塞間乎!康熙己未春日。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4-12-30 02:47 |
志公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10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齒乞】石


  新城王欽文太翁家,有圉人王姓,幼入勞山學道。久之,不火食。惟啖松子及白石,遍體生毛。既數年,念母老歸裡,漸復火食,猶啖石如故。向日視之,即知石之甘苦酸鹹,如啖芋然。母死,復入山,今又十七八年矣。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4-12-30 02:48 |
志公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10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遵化署狐


  諸城邱公為遵化道。署中故多狐,最後一樓,綏綏者族而居之,以為家。時出殃人,遣之益熾。官此者惟設牲禱之,無敢迕。邱公蒞任,聞而怒之。狐亦畏公剛烈,化一嫗告家人曰:「幸白大人:勿相仇。容我三日,將攜細小避去。」公聞,亦默不言。次日,閱兵已,戒勿散,使盡扛諸營巨炮驟入,環樓千座並發;數仞之樓,頃刻摧為平地,革肉毛肉,自天雨而下。但見濃塵毒霧之中,有白氣一縷,冒煙沖空而去。眾望之曰:「逃一狐矣。」而署中自此平安。

  後二年,公遣干僕□銀如干數赴都,將謀遷擢。事未就,姑窖藏於班役之家。忽有一叟詣闕聲屈,言妻子橫被殺戮,又訐公克削軍糧,夤緣當路,現頓某家,可以驗證。奉旨押驗,至班役家,冥搜不得。叟惟以一足點地。悟其意,發之,果得金;金上鐫有「某郡解」字。已而覓叟,則失所在。執鄉里姓名以求其人,竟亦無之。公由此罹難,乃知叟即逃狐也。異史氏曰:「狐之祟人,可誅甚矣。然服而捨之,亦以全吾仁。公可雲『疾之已甚』者矣。抑使關西為此,豈百狐所能仇哉!」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4-12-30 02:48 |
志公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10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阿寶


  粵西孫子楚,名士也。生有枝指。性迂訥,人誑之,輒信為真。或值座有歌妓,則必遙望卻走。或知其然,誘之來,使妓狎逼之,則赬顏徹頸,汁珠珠下滴,因共為笑。遂貌其呆狀,相郵傳作丑語,而名之「孫癡」。

  邑大賈某翁,與王侯埒富。姻戚皆貴胃。有女阿寶,絕色也。日擇良匹,大家兒爭委禽妝,皆不當翁意。生時失儷,有戲之者,勸其通媒。生殊不自揣,果從其數。翁素耳其名,而貧之。媒媼將出,適遇寶,問之,以告。女戲曰:「渠去其枝指,余當歸之。」媼告生。生曰:「不難。」媒去,生以斧自斷其指,大痛徹心,血益傾注,濱死。過數日,始能起,往見媒而示之。媼驚,奔告女。女亦奇之,戲請再去其癡。生聞而嘩辨,自謂不癡;然無由見而自剖。轉念阿寶未必美如天人,何遂高自位置如此?由是曩念頓冷。


  會值清明,俗於是日,婦女出遊,輕薄少年,亦結隊隨行,恣其月旦。有同社數人,強邀生去。或嘲之曰:「莫欲一觀可人否?」生亦知其戲己;然以受女揶揄故,亦思一見其人,忻然隨眾物色之。遙見有女子憩樹下,惡少年環如牆堵。眾曰:「此必阿寶也。」趨之,果寶也。審諦之,娟麗無雙。少頃,人益稠。女起,遽去。眾情顛倒,品頭題足,紛紛若狂。生獨默然。及眾他適,回視,生猶癡立故所,呼之不應。群曳之曰:「魂隨阿寶去耶?」亦不答。眾以其素訥,故不為怪,或推之、或挽之以歸。至家,直上床臥,終日不起,冥如醉,喚之不醒。家人疑其失魂,招於曠野,莫能效。強拍問之,則朦朧應云:「我在阿寶家。」及細詰之,又默不語。家人惶惑莫解。


  初,生見女去,意不忍捨,覺身已從之行,漸傍其衿帶間,人無呵者。遂從女歸,坐臥依之,夜輒與狎,甚相得;然覺腹中奇餒,思欲一返家門,而迷不知路。女每夢與人交,問其名,曰:「我孫子楚也。」心異之,而不可以告人。生臥三日,氣休休若將澌滅。家人大恐,托人婉告翁,欲一招魂其家。翁笑曰:「平昔不相往還,何由遺魂吾家?」家人固哀之,翁始允。巫執故服、草薦以往。女詰得其故,駭極,不聽他往,直導入室,任招呼而去。巫歸至門,生榻上已呻。既醒,女室之香奩什具,何色何名,歷言不爽。女聞之,益駭,陰感其情之深。


  生既離床寢,坐立凝思,忽忽若忘。每伺察阿寶,希幸一再遘之。浴佛節,聞將降香水月寺,遂早旦往候道左,目眩睛勞。日涉午,女始至,自車中窺見生,以摻手搴簾,凝睇不轉。生益動,尾從之。女忽命青衣來詰姓字。生殷勤自展,魂益搖。車去,始歸。歸復病,冥然絕食,夢中輒呼寶名。每自恨魂不復靈。家舊養一鸚鵡,忽斃,小兒持弄於床。生自念:倘得身為鸚鵡,振翼可達女室。心方注想,身已翩然鸚鵡,遽飛而去,直達寶所。女喜而撲之,鎖其肘,飼以麻子。大呼曰:「姐姐勿鎖!我孫子楚也。」女大駭,解其縛,亦不去。女祝曰:「深情已篆中心。今已人禽異類,姻好何可復圓?」鳥云:「得近芳澤,於願已足。」他人飼之,不食;女自飼之,則食。女坐,則集其膝;臥,則依其床。如是三日。女甚憐之,陰使人瞳生,生則僵臥,氣絕已三日,但心頭未冰耳。女又祝曰:「君能復為人,當誓死相從。」鳥云:「誑我!」女乃自矢。鳥側目若有所思。少間,女束雙彎,解履床下,鸚鵡驟下,銜履飛去。女急呼之,飛已遠矣。女使嫗往探,則生已寤。家人見鸚鵡銜繡履來,墮地死,方共異之。生既蘇,即索履。眾莫知故。適嫗至,入視生,問履所在。生曰:「是阿寶信誓物。借口相覆:小生不忘金諾也。」嫗反命。女益奇之,故使婢洩其情於母。母審之確,乃曰:「此子才名亦不惡,但有相如之貧。擇數年得婿若此,恐將為顯者笑。」女以履故,矢不他。翁媼從之。馳報行。生喜,疾頓瘳。翁議贅諸家。女曰:「婿不可久處岳家。況郎又貧,久益為人賤。兒既諾之,處蓬茅而甘藜藿,不怨也。」生乃亦迎成禮,相逢如隔世歡。


  自是家得奩妝,小阜,頗增物產。而生癡於書,不知理家人生業;女善居積,亦不以他事累生。居三年,家益富。生忽病消渴卒。女哭之痛,淚眼不晴,至絕眠食。勸之不納,乘夜自經。婢覺之,急救以醒,終亦不食。三日,集親黨,將以殮生。聞棺中呻以息,啟之,已復活。自言:「見冥王,以生平樸誠,命作部曹。忽有人白:『孫部曹之妻將至。』王稽鬼錄,言:『此未應便死。』又白:『不食三日矣。』王顧謂:『感汝妻節義,姑賜再生。』因使馭卒控馬送余還。」由是體漸平。值歲大比,入闈之前,諸少年玩弄之,共擬隱僻之題七,引生僻處與語,言:「此某家關節,敬秘相授。」生信之,晝夜揣摩,製成七藝。眾隱笑之。時典試者慮熟題有蹈襲弊,力反常經,題紙下,七藝皆符。生以是掄魁。明年,舉進士,授詞林。上聞異,召問之。生具啟奏。上大嘉悅。後召見阿寶,賞賚有加焉。


  異史氏曰:「性癡則其志凝,故書癡者文必工,藝癡者技必良;世之落拓而無成者,皆自謂不癡者也。且如粉花蕩產,盧雉傾家,顧癡人事哉!以是知慧黠而過,乃是真癡,彼孫子何癡乎!」集癡類十:「窖鏹食貧。對客輒誇兒慧。愛兒不忍教讀。諱病恐人知。出資賺人嫖。竊赴飲會賺人賭。倩人作文欺父兄。父子帳目太清。家庭用機械。喜弟子善賭。」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4-12-30 02:49 |
志公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10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雹神


  王公筠蒼,蒞任楚中。擬登龍虎山謁天師。及湖,甫登舟,即有一人駕小艇來,使舟中人為通。公見之,貌修偉。懷中出天師刺,曰:「聞騶從將臨,先遣負弩。」公訝其預知,益神之,誠意而往。天師治具相款。其服役者,衣冠須鬣,多不類常人。前使者亦侍其側。少間,向天師細語。天師謂公曰:「此先生同鄉,不之識耶?」公問之。曰:「此即世所傳雹神李左車也。」公愕然改容。天師曰:「適言奉旨雨雹,故告辭耳。」公問:「何處?」曰:「章丘。」公以接壤關切,離席乞免。天師曰:「此上帝玉敕,雹有額數,何能相徇?」公哀不已。天師垂思良久,乃顧而囑曰:「其多降山谷,勿傷禾稼可也。」又囑:「貴客在坐,文去勿武。」神出,至庭中,忽足下生煙,氤氳匝地。俄延逾刻,極力騰起,才高於庭樹;又起,高於樓閣。霹靂一聲,向北飛去,屋宇震動,筵器擺簸。公駭曰:「去乃作雷霆耶!」天師曰:「適戒之,所以遲遲;不然,平地一聲,便逝去矣。」公別歸,志其月日,遣人問章丘。是日果大雨雹,溝渠皆滿,而田中僅數枚焉。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4-12-30 02:49 |
志公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10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長清僧


  長清僧,道行高潔。年八十餘猶健。一日,顛仆不起,寺僧奔救,已圓寂矣。僧不自知死,魂飄去,至河南界。河南有故紳子,率十餘騎,按鷹獵兔。馬逸,墮斃。魂適相值,翕然而合,遂漸蘇。廝僕還問之。張目曰:「胡至此!」眾扶歸。入門,則粉白黛綠者,紛集顧問。大駭曰:「我僧也,胡至此!」家人以為妄,共提耳悟之。僧亦不自申解,但閉目不復有言。餉以脫粟則食,酒肉則拒。夜獨宿,不受妻妾奉。

  數日後,忽思少步。眾皆喜。既出,少定,即有諸僕紛來,錢簿谷籍,雜請會計。公子托以病倦,悉卸絕之。惟問:「山東長清縣,知之否?」共答:「知之。」曰:「我郁無聊賴,欲往游矚,宜即治任。」眾謂新瘳,未應遠涉。不聽,翼日遂發。抵長清,視風物如昨。無煩問途,竟至蘭若。弟子數人見貴客至,伏謁甚恭。乃問:「老僧焉往?」答云:「吾師曩已物化。」問墓所。群導以往,則三尺孤墳,荒草猶未合也。眾僧不知何意。既而戒馬欲歸,囑曰:「汝師戒行之僧,所遺手澤,宜恪守,勿俾損壞。」眾唯唯。乃行。既歸,灰心木坐,了不勾當家務。


  居數月,出門自遁,直抵舊寺,謂弟子:「我即汝師。」眾疑其謬,相視而笑。乃述返魂之由,又言生平所為,悉符。眾乃信,居以故榻,事之如平日。後公子家屢以輿馬來,哀請之,略不顧瞻。又年餘,夫人遣紀綱至,多所饋遺。金帛皆卻之,惟受布袍一襲而已。友人或至其鄉,敬造之。見其人默然誠篤;年僅而立,而輒道其八十餘年事。異史氏曰:「人死則魂散,其千里而不散者,性定故耳。余於僧,不異之乎其再生,而異之乎其入紛華靡麗之鄉,而能絕人以逃世也。若眼睛一閃,而蘭麝熏心,有求死而不得者矣,況僧乎哉!」


獻花 x0 回到頂端 [6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4-12-30 02:50 |
志公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10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成仙


  文登周生,與成生少共筆硯,遂訂為杵臼交。而成貧,故終歲常依周。以齒則周為長,呼周妻以嫂。節序登堂,如一家焉。周妻生子,產後暴卒。繼聘王氏,成以少故,未嘗請見之也。一日,王氏弟來省姊,宴於內寢。成適至。家人通白,周坐命邀之。成不入,辭去。周移席外捨,追之而還。甫坐,即有人白別業之僕,為邑宰重笞者。先是,黃吏部家牧傭,牛蹊周田,以是相詬。牧傭奔告主,捉僕送官,遂被笞責。周詰得其故,大怒曰:「黃家牧豬奴,何敢爾!其先世為大父服役;促得志,乃無人耶!」氣填吭臆,忿而起,欲往尋黃。成捺而止之,曰:「強梁世界,原無皂白。況今日官宰半強寇不操矛弧者耶?」周不聽。成諫止再三,至泣下,周乃止。怒終不釋,轉側達旦。謂家人曰:「黃家欺我,我仇也,姑置之。邑令為朝遷官,非勢家官,縱有互爭,亦須兩造,何至如狗之隨嗾者?我亦呈治其傭,視彼將何處分。」家人悉慫恿之,計遂決。具狀赴宰,宰裂而擲之。周怒,語侵宰。宰慚恚,因逮系之。

  辰後,成往訪周,始知入城訟理。急奔勸止,則已在囹圄矣。頓足無所為計。時獲海寇三名,宰與黃賂囑之,使捏周同黨。據詞申黜頂衣,【手旁】掠酷慘。成入獄,相顧淒酸。謀叩闕。周曰:「身系重犴,如鳥在籠;雖有弱弟,止足供囚飯耳。」成銳身自任,曰:「是予責也。難而不急,烏用友也!」乃行。周弟贐之,則去已久矣。至都,無門入控。相傳駕將出獵,成預隱木市中;俄駕過,伏舞哀號,遂得准。驛送而下,著部院審奏。時閱十月餘,周已誣服論辟。院接御批,大駭,復提躬讞。黃亦駭,謀殺周。因賂監者,絕其食飲;弟來饋問,苦禁拒之。成又為赴院聲屈,始蒙提問,業已饑餓不起。院台怒,杖斃監者。黃大怖,納數千金,囑為營脫,以是得朦朧題免。宰以枉法擬流。周放歸,益肝膽成。


  成自經訟系,世情盡灰,招周偕隱。周溺少婦,輒迂笑之。成雖不言,而意甚決。別後,數日不至。周使探諸其家,家人方疑其在周所;兩無所見,始疑。周心知其異,遣人蹤跡之,寺觀壑谷,物色殆遍。時以金帛恤其子。又八九年,成忽自至,黃巾氅服,岸然道貌。周喜把臂曰:「君何往,使我尋欲遍?」笑曰:「孤雲野鶴,棲無定所。別後幸復頑健。」周命置酒,略道間闊,欲為變易道裝。成笑不語。周曰:「愚哉!何棄妻孥猶敝履也?」成笑曰:「不然。人將棄予,其何人之能棄。」問所棲止,答在勞山之上清宮。既而抵足寢,夢成裸伏胸上,氣不得息。訝問何為,殊不答。忽驚而寤,呼成不應;坐而索之,杳然不知所往。定移時,始覺在成榻,駭曰:「昨不醉,何顛倒至此耶!」乃呼家人。家人火之,儼然成也。周固多髭,以手自捋,則疏無幾莖。取鏡自照,訝曰:「成生在此,我何往!」已而大悟,知成以幻術招隱。意欲歸內,弟以其貌異,禁不聽前。周亦無以自明。即命僕馬往尋成。數日,入勞山。馬行疾,僕不能及。休止樹下,見羽客往來甚眾。內一道人目周,周因以成問。道士笑曰:「耳其名矣,似在上清。」言已,逕去。周目送之,見一矢之外,又與一人語,亦不數言而去。與言者漸至,乃同社生。見周,愕曰:「數年不晤,人以君學道名山,今尚遊戲人間耶?」周述其異。生驚曰:「我適遇之,而以為君也。去無幾時,或當不遠。」周大異,曰:「怪哉!何自己面目覿面而不之識?」僕尋至,急馳之,竟無蹤兆。一望寥闊,進退難以自主。自念無家可歸,遂決意窮追。而怪險不復可騎,遂以馬付僕歸,迤【之裡】自往。遙見一童獨坐,趨近問程,且告以故。童自言為成弟子,代荷衣糧,導與俱行。星飯露宿,【之卓】行殊遠,三日始至,又非世之所謂上清。時十月中,山花滿路,不類初冬。童入報客,成即遽出,始認己形。執手入,置酒宴語。見異彩之禽,馴人不驚,聲如笙簧,時來鳴於座上。心甚異之。然塵俗念切,無意留連。地下有蒲團二,曳與並坐。至二更後,萬慮俱寂,忽似瞥然一盹,身覺與成易位。疑之,自捋頷下,則于思者如故矣。既曙,浩然思返。成固留之。越三日,乃曰:「乞少寐息,早送君行。」甫交睫,聞成呼曰:「行裝已具矣。」遂起從之。


  所行殊非舊途,覺無幾時,裡居已在望中。成坐候路側,俾自歸。周強之不得,因踽踽至家門。叩不能應,思欲越牆,覺身飄似葉,一躍已過。凡逾數重垣,始抵臥室,燈燭熒然,內人未寢,噥噥與人語。舐窗以窺,則妻與一廝僕同杯飲,狀甚狎褻。於是怒火如焚;計將掩執,又恐孤力難勝。遂潛身脫扃而出,奔告成,且乞為助。成慨然從之,直抵內寢。周舉石撾門,內張惶甚;擂愈急,內閉益堅。成撥以劍,劃然頓辟。周奔入,僕沖戶而走。成在門外,以劍擊之,斷其肩臂。周執妻拷訊,乃知被收時即與僕私。周借劍決其首,【上四中口下月,GBK罥】腸庭樹間。乃從成出,尋途而返。驀然忽醒,則身在臥榻,驚而言曰:「怪夢參差,使人駭懼!」成笑曰:「夢者兄以為真,真者乃以為夢。」周愕而問之。成出劍示之,濺血猶存。周驚怛欲絕,竊疑成【言壽】張為幻。成知其意,乃促裝送之歸。荏苒至里門,乃曰:「疇昔之夜,倚劍而相待者,非此處耶!吾厭見惡濁,請還待君於上;如過哺不來,予自去。」周至家,門戶蕭索,似無居人。還入弟家。弟見兄,雙淚遽墮,曰:「兄去後,盜夜殺嫂,刳腸去,酷慘可悼。於今官捕未獲。」周如夢醒,因以情告,戒勿究。弟錯愕良久。周問其子,乃命老媼抱至。周曰:「此襁褓物,宗緒所關,弟好視之。兄欲辭人世矣。」遂起,逕出。弟涕泗追挽,笑行不顧。至野外,見成,與俱行。遙回顧曰:「忍事最樂。」弟欲有言,成闊袖一舉,即不可見。悵立移時,痛哭而返。周弟樸拙,不善治家人生產,居數年,家益貧。周子漸長,不能延師,因自教讀。一日,早至齋,見案頭有函書,緘封甚固,簽題「仲氏啟」。審之,為兄跡;開視,則虛無所有,只見爪甲一枚,長二指許。心怪之。以甲置研上,出問家人所自來,並無知者。回視,則研石燦燦,化為黃金。大驚。以試銅鐵,皆然。由此大富。以千金賜成氏子,因相傳兩家有點金術雲。


獻花 x0 回到頂端 [7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4-12-30 02:50 |
志公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10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地震


  康熙七年六月十七日戌刻,地大震。余適客稷下,方與表兄李篤之對燭飲。忽聞有聲如雷,自東南來,向西北去。眾駭異,不解其故。俄而幾案擺簸,酒杯傾覆;屋樑椽柱,錯折有聲。相顧失色。久之,方知地震,各疾趨出。見樓閣房舍,僕而復起;牆傾屋塌之聲,與兒啼女號,喧如鼎沸。人眩暈不能立,坐地上,隨地轉側。河水傾潑丈餘,鴨鳴犬吠滿城中。逾一時許,始稍定。視街上,則男女裸聚,競相告語,並忘其未衣也。後聞某處井傾仄,不可汲;某家樓台南北易向;棲霞山裂;沂水陷穴,廣數畝。此真非常之奇變也。有邑人婦,夜起溲溺,回則狼銜其子,婦急與狼爭。狼一緩頰,婦奪兒出,攜抱中。狼蹲不去。婦大號,鄰人奔集,狼乃去。婦驚定作喜,指天畫地,述狼銜兒狀,己奪兒狀。良久,忽悟一身未著寸縷,乃奔。此與地震時男婦兩忘者,同一情狀也。人之惶急無謀,一何可笑!


獻花 x0 回到頂端 [8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4-12-30 02:51 |
志公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10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丁前溪


  丁前溪,諸城人。富有錢谷。遊俠好義,慕郭解之為人。御史行台按訪之。丁亡去。至安丘,遇雨,避身逆旅。雨日中不止。有少年來,館谷豐隆。既而昏暮,止宿其家;【上艸,下坐】豆飼畜,給食周至。問其姓字,少年云:「主人楊姓,我其內侄也。主人好交遊,適他出,家惟娘子在。貧不能厚客給,幸能垂諒。」問主人何業,則家無資產,惟日設博場,以謀升鬥。次日,雨仍不止,供給弗懈。至暮,【坐刀】芻;煞束濕,頗極參差。丁怪之。少年曰:「實告客:家貧無以飼畜,適娘子撤屋上茅草。」丁益異之,謂其意在得直。天明,付之金,不受;強付,少年持入。俄了,仍出以反客,云:「娘子言:我非業此獵食者。主人在外,嘗數日不攜一錢;客至吾家,何遂索償乎?」丁歎贊而別。囑曰:「我諸城丁某,主人歸,宜告之。暇幸見顧。」

  數年無耗。值歲大饑,楊困甚,無所為計。妻漫勸詣丁,從之。至諸,通姓名於門者。丁茫不憶。申言始憶之。【足麗】履而出,揖客入。見其衣敝踵決,居之溫室,設筵相款,寵禮異常。明日,為制冠服,表裡溫暖。楊義之;而內顧增憂,褊心不能無少望。居數日,殊不言贈別。楊意甚亟,告丁曰:「顧不敢隱:僕來時,米不滿升。今過蒙推解,固樂;妻子如何矣!」丁曰:「是無煩慮,已代經紀矣。幸舒意少留,當助資斧。」走【人平】招諸博徒,使楊坐而乞頭,終夜得百金,乃送之還。歸見室人,衣履鮮整,小婢侍焉。驚問之。妻言:「自若去後,次日即有車徒□送布帛菽粟,堆積滿屋,雲是丁客所贈。又婢十指,為妾驅使。」楊感不自已。由此小康,不屑舊業矣。異史氏曰:「貧而好客,飲博浮蕩者優為之;最異者,獨其妻耳。受之施而不報,豈人也哉?然一飯之德不忘,丁其有焉?


獻花 x0 回到頂端 [9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4-12-30 02:52 |

<<   1   2   3   4   5  下頁 >>(共 9 頁)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118460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