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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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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讨论] 问~~这句叙述对吗?(行政法)
诉愿人得迳向受理诉愿机关提起诉愿
这句叙述对吗?(答案是对的)

诉愿法第58条有说明到"应经由原行政处分机关向诉愿管辖机关提起诉愿",
所以不是应该是原行政处分机关-->诉愿管辖机关 ???


我叫单(ㄕㄢˋ)子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 | Posted:2008-01-24 08:53 |
ze2900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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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单子于2008-01-24 08:53发表的 问~~这句叙述对吗?(行政法):
诉愿人迳向受理诉愿机关提起诉愿
这句叙述对吗?(答案是对的)
重点在得,表示两种情况都有可能。把得去掉便成迳(直接)就只对一半。
诉愿法第58条有说明到"应经由原行政处分机关向诉愿管辖机关提起诉愿",
所以不是应该是原行政处分机关-->诉愿管辖机关 ???
原则上行政处分之相对人对于该处分均得提起诉愿。
然有些行政处分,依某些法律之规定,不符该行政处分之相对人,于提起诉愿前必须先经过某些程序。
例如:
1、大法官释字第382号所谓之申诉。
2、税捐稽征法及各种内地税法上之复查。
3、关税法海关缉私条例及贸易法之声明异议。
4、专利法之再审查,商标法之异议或评定
5、药事法及兵役法施行细则之复合等。
称为诉愿先行程序,此类当事人须先用尽上述之诉愿先行程序之救济后,使得提起诉愿,否则受理诉愿机关将予以驳回其诉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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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自己太完美
给自己20%缺点
别让自己太执着
给自己20%随风漂流 . . .
献花 x2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台北市 | Posted:2008-01-24 09: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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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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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ze2900的回答,贴在这里给大家参考^_^

*特别事项须经原处分机关之意思,主要是让原处分机关有再次审查其行政处分是不是违法。
因此可先由原处分机关发现后,直接由原处分机关撤销就好,不用再上诉到诉愿管辖机关
以疏减讼源,维持行政效率。
*应该要这样说,这些事项经过先行程序后,他已经经过这些先行程序了
不用再跑一次(原处分机关已经知道了),跑第2次是因为原处分机关,在先形成绪认为他的行政处分
没错,所就可以直接向诉愿管辖机关提起诉愿。


我叫单(ㄕㄢˋ)子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01-24 13:16 |
jut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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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大大们的说明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07-27 03: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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