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843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jef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3 鮮花 x49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股票][台灣] 勞退基金6000億 監理會掛牌上路
更新日期:2007/07/02 15:09

掌管高達6000億的勞退基金監理會,今天掛牌成立,未來龐大的勞退基金,投資管道更多元,不只保守的放在銀行定存孳息,更能投入股市,規模高達二千四百億,讓台股銀彈更充沛! 八百勞工朋友,您的血汗錢都在這裡面了,包含勞退舊制跟新制基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歐洲 | Posted:2007-07-02 20:51 |
jef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3 鮮花 x49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經濟日報╱社論】 2007.07.03 04:12 am


千呼萬喚,勞退基金監理委員會終於正式成立運作;而且比預定的8月1日提前了一個月,從幾天前主委是誰都不知道,昨天就閃電掛牌。陳總統還特別指出,由於基金晚一天進場,就會損失10億元,因此刻意提前一個月以為勞工爭取更大利益。

陳總統的說法立即引起專家質疑;但即使一天的損失不是10億元,只要勞退基金真正能委由專業機構有效操作,其收益率必定遠高於兩年定存平均利率的下限,仍將讓參加勞工退休保險的數百萬勞工獲得更大的利益。

不過,勞退基金監理會開始運作,許多潛伏的問題才會一一顯現。其中許多過去我們已再三提醒,到眼前這個關鍵時刻,更應該嚴密關切。

首要的問題就是,目前已高達6,000億,十年之內更將攀升至兆元規模的新、舊制勞退基金,其每一分、每一毫都是勞工的血汗錢,更是他們將來退休之後藉此養老的保命錢;勞工薪資中直接扣除的部分固無疑義,政府強迫雇主每月提撥的薪資的6%以上扣繳額,依基本經濟學理推敲,也完全應視為勞工薪資的一部分。政府既未拿出任何資金挹注,當然也沒有任何支配、運用的權利。

然而目前勞退基金監理會從其人事安排、決策機制、委員聘用,全由勞委會乃至其更上層機構一手包辦,除了若干委員需具勞工身分之外,做為基金主人的勞工們全無置喙之餘地,既不公平又不合理。

這可能產生幾重流弊:第一,勞工的利益與官僚的利益並不一致,甚至可能發生矛盾;既由官僚作主,即可能無法謀勞工之最大利益,甚至造成其利益的損害。有如過去主政者將勞退基金視為其闖禍以後的善後工具,大舉投入股市以弭平經濟大禍;同樣的主政者挾著更馴服順從的官僚,這樣的事例豈有可能匿跡?

第二,勞工之不同各如其面,在投資理財上更常有不同的偏好;年輕氣盛的勞工可能偏好高報酬因而願意承擔高風險;老成持重者則寧可犧牲部分收益以降低風險。不論勞委會的官僚還是勞退基金監理會的主委及委員,都不可能洞悉這樣分殊的差別,而各自滿足其特別的偏好。新任監理會主委黃肇熙強調要將勞退基金全數委外操作,但所委外者為一個整體,其收益率與風險度一體適用於全體勞工,則上述不同偏好就被壓進同一個模子裡,人人都難以滿意。

再次,從勞委會的上級主管,監理會主委及各個委員,下至監理會與勞委會涉及的職工,乃至接受委託的外部操作人員,面對6,000億乃至1兆的「別人的錢」,要如何善盡其代理人的職責,全心全意為數百萬勞工竭盡其所能謀取最大福利,這在制度經濟學的學理上是極其艱難的任務。但我們未見任何獎善罰劣的誘因機制用心建構。只有勞委會主委像順口溜的「收益、安全、流通、福利」的所謂四原則;這幾句口號究竟代表什麼真確的意義,要如何才能貫徹落實,卻不見任何具體的說明。

從上面這個問題延伸出來一個更重要的問題,那就是所謂道德風險的問題。我們前面已經提到一種道德風險,就是政治人物拿勞工的血汗錢來為自己惹的禍做善後彌補。除此之外,所有能參與基金運用、操作者,都有可能藉此之便,操縱股市,從中牟取個人利益。黃主委在強調基金全數委外操作時,即以此做為降低道德風險的上策;但如何委外,對操作者的選擇、訂約、監督,處處仍可上下其手,只要有一個漏洞,就會造成無可彌補的遺憾。

面對這重重問題,要圓滿求得解決辦法,殊非易事。但我們認為,至少在精神與實質上,必須賦予勞工更大的監督與參與的空間。我們認為應在行政體系之外,由民間力量促成一個代表多數勞工利益的監督組織,直接對基金監理會的運作、決策、操作模式、委外機制、操作成效做全面的監督與糾正。

同時,應依先進國家範例,要求各委託操作機構提供多種報酬率與風險度有異的組合,讓新制個人退休專戶的擁有者可自行選擇;一方面配合其不同偏好,一方面也讓他們有更多的機會與更高的意願參與基金的運用。

最後,我們不但呼應李桐豪教授的主張,要求監理會比照NCC訂立自律公約「不拿一毛錢、不收一盆花、不與業者連繫」;而且我們認為這只是消極的下限而已,更應用心建立積極的誘因機制,將監理會成員的利害儘可能與全體勞工、基金的真正主人的利害趨於一致,庶幾勞退基金才能真正成為勞工的保命錢,為他們爭取到最大的福利。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7-07-03 16:44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8375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