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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真實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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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N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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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討論] 刑法~真實案例
南投縣警局從PCHOME上看到色情圖片
之後追查IP來源
結果我表弟中箭落馬
可是圖不是他貼的
前陣子也從花蓮到南投說明事由
結果現在警察叫他舉證
一般家用電腦根本不會留下任何證明
除非有開防火牆記錄IP與時間
現在根本提不出任何證明
這真的是人家常說的
舉證之所在也是敗訴之所在
現在等著被開罰金嗎?
我只知道沒判到刑的罰金不會留前科
有判刑期的罰金才會留前科
那不是重點...重點是還有沒有解??????????
還是花錢消災自認倒楣
這案例不是第一次囉...奇摩搜尋至少有5位中過獎
所以推定我表弟不是一人獨得
除了可能是PCHOME時間與HINET機房時間不同有可能弄錯對象
或者是被人當跳板之外好像想不出可能原因
[ 此文章被CUNNING在2007-01-11 20:18重新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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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 主]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
2007-01-11 20:12 |
心裡滿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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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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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 叫他舉證? 警察 又不是法官...有這個資格叫嗎.
如果真的不是你弟貼的 我想大可不必擔心吧..
你弟有權保持緘默 且法官不能因你弟緘默而判他刑
罰金 也是主刑的一種 何來 無前科之有?
心裡滿滿的,總是出現你的身影
不是不跟你相見,而是你錯身而過---無法使用之字串
http://www.loves920824.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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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樓]
From:臺灣 |
Posted:
2007-01-11 21:56 |
CUN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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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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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看到下面這篇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d=1707010100361
第 6 條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應以書面為之;明確記載有無刑事案件紀錄。但下列各 款刑事案件紀錄,不予記載:
三 受拘役、罰金之宣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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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
2007-01-12 00:33 |
alexyan
級別:
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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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你並沒有講的很詳細警察局根據的IP是怎樣的IP資料,所以我先就我對您題目的了解回答:
一般來說家用的中華電信HINET ADSL是使用浮動IP,也就是說每次登上網路時,中華電信的IP主機會隨機派發一個IP給您,等您下線時,又再將這個IP派給其他上線的人。
警察局根據IP逮人,應該是根據向PCHOME和中華電信函調的資料,取得:
1.在PC HOME 張貼圖片的時間、張貼者的IP
2.該時間中華電信將該IP派給對象,由其登入的帳號反查當初註冊的人是誰。
由此1.+2.的資料,"推定"當初註冊的人就是張貼圖片的人。
不過,這種"推定"漏洞百出,基本上根本就很容易向法官舉出反證。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這句話是沒錯。不過,這句話要說的是,如果警察要證明你弟有罪,就必須能完整舉證警方的推定完美無誤。否則,只要是有問題的推定,哪怕只要中間任何一段可能有問題,你弟都應該是無罪的;換句話說,證明你弟有罪是警方要去舉證的,你弟不需要去舉證自己無罪。只要警方的證明有問題,你弟自然就是無罪的。這就是不自證己罪原則跟無罪推定原則。
因此,只要我們能證明方才1.~2.中間的任何一段,有可能是其他人做而不是你弟做的,警方的推定就不能完全成立了。如果法官或檢察官有點常識和道德,並且願意依照刑法的原則判刑的話(這是另一個問題了,部分司法人員素質很差,完全沒有法律以外專業技術概念、又愛憑直覺和感情亂判的問題先不討論),就應該會判你弟無罪或給予不起訴處分。
接下來是我們要反證出"警方的推定有問題"之點。
任何一個稍微接觸了解網路技術的人都知道下面A.的事實:
A.IP是可以假冒的,有太多軟體可以讓人使用假冒的IP來發信或張貼圖片,您可以到GOOGLE上去輸入"假冒IP"、"偽造IP"這類的關鍵字,就可以找到很多這類的文章。
因此我們再來要做的事情是:
B.列印A.步驟中到GOOGLE找到的這些文章,來證明在那個時間使用這個IP張貼色情圖片的人,"有機會"是ip假冒者。而IP假冒者確實可以在同一時間,使用跟你弟相同的IP在PC HOME上面貼圖。
C.另外再舉出一種狀況,如果你弟有無線網路或頻寬分享器,警察所查到你弟的"真實"IP,很有可能透過這類設備被你弟所不知道的無線分享者所使用。也就是同時這個真實IP也同時被其他好幾人使用中,而其中某個人跑去PCHOME貼圖。刑法妨礙風化的條款,應該是不罰無主觀犯罪意識的人。你弟在不知情的狀況下,真實IP被不知名的人用來犯罪最為散播猥褻物用,我想有SENSE的法官應該是不會判罪的。
還有太多其他可能性,都能證明警方推定的1.~2.之間是有瑕疵的。建議你蒐集以上這些相關資料給檢察官或要移送你弟的電信警察,如果它們有點良知,應該就會撤案了。不然,把這些資料拿到法庭上用來攻防,相信也是很有效的。
我是覺得年輕人留一個案底,以後很多機會就沒有了,人生也會毀掉一半。
所以能幫忙救一個,算一個。
希望這篇回覆可以幫上您一點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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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100 (by 霞客) | 理由:
感謝您的熱心!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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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
2007-01-30 20:24 |
yule3200
級別:
小有名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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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定是不是
依照思考邏輯
用猜的啊
好奇怪..
這樣也可以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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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樓]
From:臺灣索尼So-net網 |
Posted:
2007-01-30 21:51 |
bbb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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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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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你弟的電腦中木馬?
!木馬有很多種是那一種.
a鍵盤記錄器b遠端遙控的c.作socks的.d還是無聊看你電腦內容的.
?你說pchome或hinet有問題?
!那就是pchome或hinet被hack了ㄇ
?你說做跳板?
!那這ㄍ無聊的hacker是要貼圖幹馬!
?是純脆貼圖嗎?
!應該不是吧
?你說若真的被做跳版?
!一個ip在網路世界可以假.但是要兩個同樣的ip同時在網路上是不可能的...
你說的是proxy吧..若proxy的話不可能用你家的adsl.除非你家的電腦
有開proxy.若跑proxy..是有可能的..但機乎沒有人會用木馬做proxy
因為匿名proxy很多.不需要破解一台電腦.去開太麻煩了..還有一些
貼圖區是會偵測proxy的..你用proxy不讓貼ㄋ
?都是用浮動ip?
!沒錯.但從hinet調通聯.你弟要賴也賴不掉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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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樓]
From:臺灣臺北市 |
Posted:
2007-03-29 00:38 |
CUN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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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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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件已結束啦。是表妹的同學貼的
現在上網真的要很小心很小心
上網貼A圖一定會死,貼了2個網站算2個罪,貼了N個網站恭禧了準備跑路吧
上聊天室暱稱用"援"字+內容談到"金錢"犯兒少法29條,釋字623也不見得能幫你脫罪,罰意圖犯因為你暗示,上留言板徵援交找包養也一樣。
上網拍賣國外原版DVD也有事,侵權!尤其是賣假貨的自己當心了快去移掉吧,賣掉的也快清一清
上網發佈買東西不爽的心得,會被告誹謗
連部落格貼上MP3也快清掉吧,現在網路警察很勤勞的
這堆鳥事初犯多半是緩起訴,你一個事情做2次以上就保佑被同一時間逮到,不然緩起訴鐵定被撤了又判一個新的,光是加起來罰金多到繳不完。網少上一點才是真的,妨礙風化跟兒少法29條幾乎一天一個中獎
網拍也掃很勤。信不信由你囉~很鐵齒想去做"制式"筆錄的可以試試看,包你中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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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
2007-03-29 21:04 |
vip1976
級別:
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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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偵查犯罪事檢察官的事吧.
警察沒有偵查權.
再來嫌犯也沒有自白的義務.
我想一切都是嚇唬人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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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樓]
From:歐洲 |
Posted:
2008-03-15 03:19 |
MyChat 數位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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