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395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shen99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 鲜花 x16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讨论] 开启异度魔界的始作俑者
异度魔界开启后,中原堪称死伤惨重。

没武功的百姓,一堆人死于魔火,

就连武功高强的剑僧玄莲、剑子仙迹、傲笑红尘、佛剑分说、老乞丐、一禅提、玄宗人士......

也伤的伤,挂的挂~~

回想起来,开启异度魔界的始作俑者,有二个人,要负很大的责任啦.......

那时中原为了对付一个出手金银邓王爷,硬是把人邪、剑邪逼出台面,

这才导致后来异度魔界的开启.....

人邪、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 此文章被shen99在2005-09-18 01:49重新编辑 ]



天山童姥‧悠~悠~闲~闲‧慢半拍‧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9-17 19:14 |
bs5566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帐号封锁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37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原来楼主说的是日月才子阿,的确,我有时觉得素环真才是真正的大魔头呢,没事把一堆托来送死,不过呢,如果不这样就没戏做了呢。 表情


指考闭关中....勿扰

网路白客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9-17 20:16 |
☆影月★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5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耶~您没说我还没发现~邓老爷还真的没杀过很多人~顶多就是三教怪人~还有........没了吧~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9-17 20:36 |
needs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6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道友~此言差矣~
五人帮不用此方法又怎能收的起来~
再者人邪.剑邪的事是一定会暴发的~
第一它手中之剑圣气日渐消散终会压不住它的魔性~
再来当时夜重生要找进化道具也一定会逼出人邪的吞佛一面
重点来啰~真正的导火线是那一对连体人=.=因为异度魔界是从它们口中出来的
而导致人邪被夜重生进逼而现出吞佛~虽然报应挂了一个=_= 表情


献花 x1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9-17 22:25 |
shen99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 鲜花 x16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needs于2005-09-17 22:25发表的 :
道友~此言差矣~
五人帮不用此方法又怎能收的起来~
再者人邪.剑邪的事是一定会暴发的~
第一它手中之剑圣气日渐消散终会压不住它的魔性~
再来当时夜重生要找进化道具也一定会逼出人邪的吞佛一面
.......

这位道友思虑清晰,堪称是霹雳博士班的学生 表情 ~赞啦~ 献花一束~

PS.
虽然我很想再批日月才子一堆话,但此刻心情很好,所以等我从霹雳幼稚园班玩过瘾回来后,
再好好思考回应你所提的观点。我初步的想法是~~
没有剑邪的血引路,任凭人邪的魔性再大,一人根本无法开启异度魔界。
所以,剑邪的身分曝光与否,是开启异度魔界很大的关键~


天山童姥‧悠~悠~闲~闲‧慢半拍‧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9-22 06:50 |
tin531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嘿嘿每个桥段当然都要有他发生的起点阿~~~

没有这样带出来的话霹雳怎会看的精采勒~~~

假如95爷真的那样被收掉的话~~还没有后续的发展那这样不就到了最后一集了哈哈~"~

人邪剑邪从朋友到了变成开启异度魔界开启关键就是一段不错看的桥段啰

只能佩服霹雳的编剧们都有精彩且天马行空的头脑啰嘿嘿~~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9-22 07:11 |
shen99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 鲜花 x16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我好喜欢剑雪喔,可怜他没了呼吸.....

等我去木偶间找到他的踪迹,一定给他作人工呼吸,帮他活过来~

嗯嗯~~先回来批日月才子好了~~ 表情

---------------------------------------------------------------------------------------------------------------------

霹雳剧之所以吸引人,不仅在于它天马行空的无穷想像力,更在于斗智的合理逻辑推论,
若非如此,就会变成普通闹剧,吸引力就会逊多了。

素素这个角色......博学多闻、对于嗅出潜藏的危机尤其敏锐、善于作四两拨千斤的布局、变化莫测的精采斗智.....这样一贯的特质,让他大受喜爱,屹立不摇至今。

我觉得,素素与谈无欲配合逼出人邪剑邪的这段过程,与之前四两拨千斤的布局相较,有多处破格了....

首先,
炼邪师曾说他用剑鞘封住邪刀邪剑,目的为了阻止可怕的杀戮.....
日月才子知悉此二邪人恐怖的传言,仍然执意将之逼出,
丝毫未将这二人有可能比邓王爷带来更大的杀戮列入考量,这是第一个破格。

其次,
既风闻人邪剑邪是孤僻邪性之人,而日月才子与其又毫无交情可言,把人逼出真对正道有利 ?
这种丝毫没把握的心存侥幸作法,是与其作风不符的第二个破格。

再来,
剑雪长年累月,用头巾包住火焰记号,隐藏身份......
他在生命交关之际,宁可死,也不肯挥动朱厌剑.......
后来甚至反称自己是吞佛童子....
剑雪似乎在防范某种更可怕的事情发生....
依日月才子的机伶,至此未嗅出诡异、未嗅出危机,这是第三个破格。
人邪手中之剑,就算圣气日渐消散压不住它的魔性,
或夜重生要找进化道具,最终逼出人邪的吞佛一面,
然而没有剑邪的血引路,任凭人邪的魔性再大,单靠他一人根本无法开启异度魔界。
所以剑邪的身分曝光与否,是开启异度魔界很大的关键。

就算啊~~剑邪身分有逼出之必要,
正道人士在了解剑邪有魔性的源头之后,
竟然还放任剑邪一人独自对付身分已揭露的吞佛童子,未采取任何的防范措施......
这是第四个破格。

我更惊讶的是~
在吞佛童子开启异度魔界这段过程,剑僧玄莲明明知道事情的严重性,
正道应该可以有更精彩的阻挡,但不仅没有,连暗中随后保护剑邪的简单动作,也都没做......

总归一句话~日月才子,就好比是把一个房间灌满瓦斯的人, 表情

阴无独阳有偶,好比是顺势进去瓦斯房间抽支香烟引爆的人。 表情

所以我说,日月才子二人是开启异度魔界的"始作俑者"!

----------------------------------------------------------------------------------------------------------------

唉~今天批到这里就好,我要去寻找剑雪的踪迹了.....


[ 此文章被shen99在2005-09-24 05:21重新编辑 ]


天山童姥‧悠~悠~闲~闲‧慢半拍‧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9-23 15:39 |
sdvd678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6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日月菜子这两个人本来就是武林的祸源


献花 x0 回到顶端 [7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9-24 11:27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2344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